
必殺或誤殺?偷襲捅殺機車騎士與法律責任
日前新北市新店區於晚間發生一起駭人的「隨機砍人事件」,一名男子因在車上疑似與妻子因為買晚餐吵架後,為了宣洩怒氣,竟下車持料理刀捅死路人,遭刺的民眾急救仍然不治。筆者或有相關意見,供大家做參考。 先用電影為引,日本知名時代劇《必殺4》,右京亮

日前新北市新店區於晚間發生一起駭人的「隨機砍人事件」,一名男子因在車上疑似與妻子因為買晚餐吵架後,為了宣洩怒氣,竟下車持料理刀捅死路人,遭刺的民眾急救仍然不治。筆者或有相關意見,供大家做參考。 先用電影為引,日本知名時代劇《必殺4》,右京亮

日前各地有關反送中的連儂牆,或有遭陸生或大陸遊客破壞,分別由港生與臺大學生會提告,據新聞有部分陸客因此遭緩起訴處分,並驅逐出境;然筆者容有不同意見,試申述之。 或問:提告者為學生與學生會,是否合法?「先程序,後實體」。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

日前反送中運動白熱化到達「游擊戰」態勢,然事發地點,一般民眾與遊客,或可趨吉避凶,不涉足險地;然今香港港鐵數站,發生緊急按鈕遭有意人士引發123次的假警報,癱瘓港鐵近1小時,若其發生在臺灣,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值得未雨綢繆。 或稱:憲法第1
(一)序言 雖然 美國 國會在制定一九六四年民權法 (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1] ,俾便建構一套禁止包括性別歧在內之就業歧視法制時,並未對「性別」(sex)一詞做任何之詮釋, [2] 更遑論

對於洗錢案來說,確實如很多人所說的一樣, 陳水扁 在洗錢案設置了許多司法偵辦的障礙,尤其是目前整個陳家人、被檢方傳訊的親信,都將責任歸咎於吳淑珍一人,口徑一致的指稱全由吳淑珍掌管金錢,其他人都不知情,而吳淑珍則強調這些錢都是競選結餘款,沒有
不知始自何時?突然發現怎麼十分瀑布要收門票了?猶記學生時代前往遊玩時,根本沒有須給付門票一事。易言之,在過去一直以為這種屬於國家自然資產的公共財,性質上與爬大屯山、逛淡水河等地一樣,誰都可以前往遊玩而不可能有任何人有資格前來收取門票。除非是
立法委員選舉前, 國民黨 於民國九十六年的最後一天,召集臨時中常會,會中決議:由於本屬用於民主國家為整合行政機構與國會之間,對某些法案或政策因見解不同而造成相持不下之對立局面時,不得不直接訴諸民意作最後認定之神聖制度,已被 陳水扁 操弄成專
會計制度的健全,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與投資人權益甚巨,因此全球對會計師責任的要求日益嚴格。投資人(機構)皆以財務報表來擇定投資標的(上市公司股東),投資人並以財務報表來決定其盈餘分配,是以對財務報表負有簽證之責的會計師則被主管機關與社會大眾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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