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議長警察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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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日本國會警察權之規範,係依國會法第114條規定,國會會期中,各議院為維持紀律,得由議長行使警察權,閉會時亦同。眾議院規則208條明訂,議長指揮警衛與警察以行使議院內部之警察權。參院規則第217條,也有相關規定。其有謂之「議長警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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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來,由於全球原油價格暴漲,交通運輸成本大增,使自行車成為歐、美民眾最歡迎的短程交通工具。國內也掀起單車熱,「鐵馬族」也愈來愈多,上班、健身相得益彰。竹科園區發起「周三騎車上班」一呼百應。而每逢星期例假,單槍匹馬逍遙遊的騎士和結伴馳騁的
台北縣因為今(96)年5月,立法院主動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七條,而其中第四條增訂第二項即:「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在警政署一再表示「升官人事令無效」的情形下,台北縣長 周錫瑋 昨天還是盛大的為一百四十名警官晉升掛階,周錫瑋並砲轟內政部「可笑、玩弄政治與法律」,對於這種中央與地方不同調的情況,我們擔心如果朝野不能從大局著眼、彼此為國家前途發展考量,那未來
學者對「民主」的定義雖然不盡相同,但「以數人頭代替砍人頭」卻是民主對比專制的最佳註腳。可是,2000年 陳水扁 就職總統以來,漠視我國憲政體制為「雙首長制」的定位,而堅持以「少數政府」執政的結果,就是重大政策在立法院中的表決,可以說連戰皆北
今年三月十三日,我曾投書民意論壇,呼籲為「展現擔當:王金平應動用警察權」。或因人微言輕,未獲反應。欣見五月二十四日聯合報社論也在質疑「不能表決的立法院還是立法院嗎?」一語道破全國人民心中的大問號。本文想以民主先進的英、美兩國為例,看它們的國
本周三和周四兩天,對 民進黨 的整體形象與未來選舉勝負,都會有重大影響。 星期四加開的院會,就是為討論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所有跡象都顯示,民進黨委員們仍將窮兇極惡地包圍主席台,不惜打群架,乃至把王金平鎖在院長休息室裏,使立法院又空轉一日。

高中低階警察人員,集體包庇周人蔘賭博性電動玩具案,判決仍未定讞之際,最近卻頻繁爆發少數不肖員警擄妓勒贖案件,其中小隊長郭家宏、警員潘明崇等分別被檢察官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五年,案情仍持續擴大中。將大部分好警察在狂風暴雨中,全力救災解難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一日各縣市長及立法委員選舉,在激烈競爭下,均已順利揭曉,姑且不論民主進步黨、中國 國民黨 、親民黨及新黨等黨派席數之消長,但選舉前中後警察之定位與影響,絕對不容忽視。另者最近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立法院具名表決前夕,警察人

壹、前言 依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係兼具消極行政與積極行政之目的,其範圍更可謂無所不包、擴充至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但均應「依法」而為。因此以往警察人員均依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