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行政、依法辦理之障礙者的法令增修考察——從身權法談起
一、前言:從悲憫模式過渡到醫療模式的殘福法說起……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下簡稱身保法)於中華民國96年06月05日全文名稱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並且修正為9章109條條文,這其中包括有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至第二十

一、前言:從悲憫模式過渡到醫療模式的殘福法說起……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下簡稱身保法)於中華民國96年06月05日全文名稱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並且修正為9章109條條文,這其中包括有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至第二十

一、前言:從殘福法過渡到身保法的歷史性轉折…… 對於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障礙者)的基本權益保障及其相關福利促進,自當有其回歸於各自不同時空脈絡環境的相關策進作為,這其中依法行政、依法辦理之於障礙者的法令增修考察,實屬必要,以下,我們將扣緊從

一、從肇始於福利促進及其賡續於權益保障的殘福法說起…… 包括〈老人福利法〉、〈社會救助法〉與〈殘障福利法〉在內的所謂社福三法,乃是上一個世紀 台灣 地區社會福利發展的重要指標,這也成為了用以回應1980年代台灣社會變遷及其家庭制度改變所衍生
總統候選人 蔡英文 女士於本(2015)年11月29日公佈六大勞動主張,包括:縮短 勞工 的年總工時、扭轉勞工 低薪 趨勢、支持青年與中高齡就業、立法保護非典勞動、保障過勞與職災勞工、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相較於朱立倫先生陸續提出之勞工政策,
台灣 對陸資的管理,源頭來自於 兩岸 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的規定,教條般地規範,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欲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並以同條例第40-1條規定,特別就大陸地區的營利事業,來
壹、前言 歷經五次的申辦,臺灣終得以成功申辦2017世界大學運動會,是繼2009界運動會及聽障奧運會後,臺灣將再度舉辦之大型國際賽會,惟世界大學運動會的規模更勝於前兩項賽會,其所需具備的資源、條件、規格當然更高,因此,備受各界關注,亦有人士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等18位產學研媒等領域重要領袖,於8月中旬共同發表「人才宣言」,呼龥政府正視人才失衡問題,並對政府延攬人才提出七大建言。 「人才宣言」發布後, 馬英九 總統旋指示行政院應規劃政策,提出因應方案。其實,行政院在去年已核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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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十餘年的審議,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三讀通過並且在三月八日起正式施行,藉此提供女性同胞在工作職場上各種相關人身權益的保障,然而,如果是擴大『兩性』、『工作』、『平等』、『法令』的概念範疇,那麼,兩性工作平等法理當有其積極性的轉化作用,藉以提昇
“挑戰2008六年國發計畫”是指行政院於民國九十一年所推出的「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其全名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2002-2007)」,由於其推行期間為民國91年至96年共六年,故有人亦以「六年國建」稱之,其可視為是二千年政黨輪
為解決當前快速衍生的稅務問題,降低課稅作業與經濟現實的差距,財政部日昨宣布將於明年元月由部長林全領軍,結合各界菁英成立「賦稅政策及法令諮詢委員會」,未來各種課稅法令,均可能先交由此一委員會研商,再對外發布。誠如財政部所言,「透過諮詢委員會的

一綱多本引發中央與地方之爭,使得考生面臨國立和市立高中二選一的難題。如果雙方無法在教科書的管轄權上加以釐清,在現今朝野互信基礎不足的情況下,將促使問題更為複雜化,考生的權益無異成為政治鬥爭下的祭品。 依據憲法規定,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