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官可讓死刑爭議跳脫零和對抗
憲法法庭就「死刑合憲性」爭點,廿三日進行言詞辯論。各方的意見交鋒精彩,法學論點有理有據。由於憲法並未明確禁止死刑,而支持死刑的民意一直都超過七成,若驟然判決死刑完全違憲,司法合憲性審查的「反民主」必定成為一個政治炸彈-誰想當王清峰第二? 死

憲法法庭就「死刑合憲性」爭點,廿三日進行言詞辯論。各方的意見交鋒精彩,法學論點有理有據。由於憲法並未明確禁止死刑,而支持死刑的民意一直都超過七成,若驟然判決死刑完全違憲,司法合憲性審查的「反民主」必定成為一個政治炸彈-誰想當王清峰第二? 死

司法院針對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釋憲案,23日召開憲法法庭辯論庭,除訴訟代理人律師外,還有法務部代表及專家學者陳述。因有3位大法官申請迴避,共有12位聽取及詢答。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最快將於7月下旬判決。 死刑存廢一直是 台

近來令人痛心的殺警案,又因為立法院院長游錫堃的一句「我反對判死刑,但這樣(指殺警)一定要判死刑」,歪樓到「死刑」存廢上。然後,媒體發現原來現在尚有38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遲遲尚未執行。在法律有關死刑的規定依然存在之時,對於確定的死刑判決,行

湯景華縱火殺人,害死一家六口的案件,令社會大眾髮指。即使在非常不願意判處死刑的司法界,也從一審到更一審,四度判處其死刑。孰料近日最高法院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政公約」)第六條以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之第36號一般意見(下稱「3

日前蔡政府上臺後執行第一次死刑案件,我們願被告洗滌此生罪愆、被害母女安息於九泉,然法務部新聞稿中,「審核死刑案件執行要點」,筆者以為有合法性疑慮,試申述之。 緣日本法學者穗積陳重《續法窗夜話》:有位伊達村侯公,是堅決的「主觀」廢除死刑論者,

鄰國日本執行數名死刑犯,對於國內以「廢死」作為「先進」國家的指標,打了一記悶棍。然仍有部分官員認為:死刑犯的生命只有一條。或稱:廢死仍為國際思潮,要「凝聚共識」,方能執行死刑,筆者容有不同見解。 在司法實務判決中,同時強調「犯罪預防」與「應

日本最近傳出對2名犯下強盜殺人罪的死刑犯執行死刑,根據日本媒體的統計,上一次日本執行死刑是在2016年11月,死囚自判刑至行刑需時約為7年6個月。這個例子不禁讓人想起 台灣 的「死刑不執行」問題。 台灣和日本的制度差不多,死刑定讞後,必須由

小燈泡案今日宣判,士林地方法院將被告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並未判處死刑,引發媒體批判。士林地方法院在新聞稿中指出,王景玉為患有「思覺失調症」之精神病患,但是犯案時並無刑法第19條「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能力」之情況,且因為其犯

前一陣子發生女童割喉案,嗣後法務部對數名死刑犯執行死刑,社會對死刑與廢死討論又趨於熱烈。廢死與反廢死的支持者,各有立場及論述基礎,大多也已耳熟能詳,不必贅述。本文主要從廢死與否的爭議, 進一步討論:「極端情形下,死刑是否仍具必要」 。 一般
2012年12月,台南湯姆熊發生殘忍的割喉命案,被告殺害毫無關係的小男童,且事後始終沒有道歉,殺人的原因,竟然只是因為 失業 ,想吃牢飯,更嗆說,在 台灣 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本案至今一、二審均判被告無期徒刑,未判決死刑。雖然本案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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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6月6日南非共和國憲法法院做出了歷史性的判決,宣告死刑違反南非憲法。根據當時南非官方提出的民調顯示,全國高達六成以上的民眾仍支持死刑,在面對強烈民意之下,憲法法院究竟所持理由為何?這些見解對於世界其他國家可以提供何種啟示?正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