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校園零體罰政策之沿革與研討
壹、前言 自 1945年以來,教育主管機關不斷宣導禁止體罰的規定,但體罰事件仍屢屢成為新聞焦點,近年來 少子化 現象,更多家長非常重視這個議題,也因此眾多團體要求落實零體罰。因而在2006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的12月27日總統
陳星貝|
壹、前言 自 1945年以來,教育主管機關不斷宣導禁止體罰的規定,但體罰事件仍屢屢成為新聞焦點,近年來 少子化 現象,更多家長非常重視這個議題,也因此眾多團體要求落實零體罰。因而在2006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的12月27日總統
校園中的體罰事件似乎從未平息過,而且手段愈來愈聳人聽聞,例如臺北縣一所國小爆發不當體罰,體能教練以鐵夾夾學生的頭、手,甚至是敏感部位;花蓮一名體育教師因為學生上課忘記帶泳褲,甩了他兩個耳光,並且將他的雙腳舉起,用倒栽蔥的方式丟進泳池,上下沖
報載某產險公司推出所謂「教育機構責任保險」的新產品,鎖定各級的教師日後在逕行管教學生時,針對無意間所造成的受傷甚至死亡案例時,學生將可以享有一百萬至五百萬元的保險理賠金,顯然,該項產品不單單只是一種促銷噱頭,而是有它嚴肅以對的論述思考。 基
根據調查,北高兩市的學校有高達九成六的學生曾經受到學校老師不同程度的體罰,然而,消息傳來的另一端卻是有一位曾經是中輟生的同學代表我國獲得世界電玩的冠軍,估且不以勝敗來論斷這些青少年成長過程裡的痛處與歡欣,但是,「體罰領先VS.電玩冠軍」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