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議制淪首長制?顧立雄想效法蔣委員長嗎?
從「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通過以來,據以設立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成員雖然依規定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但從其委員組成來看,政治立場卻極為鮮明,縱使委員沒有特定黨籍,不參與政黨活動,也難以消除其強烈的政
黎家維|

從「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通過以來,據以設立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成員雖然依規定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但從其委員組成來看,政治立場卻極為鮮明,縱使委員沒有特定黨籍,不參與政黨活動,也難以消除其強烈的政

壹、前言 雙首長制(two-ahead system)或稱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以法國第五共和為典型,其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有權主動解散國會;總理由總統任命並對國會負責。當總統所屬政黨為國民議會多數黨時,制度偏

制憲不難,守憲很難。民國八十六年修憲之後,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再需要立法院的同意,於是沒有民意基礎的行政院長,權力只來自於總統。過去一年來,只以相對多數選票取得總統職位的 陳水扁 總統,就藉著此一憲法規定,將行政院長的任命權,視為他可以單獨左
壹、前言 本文文題所稱的「政治部門」,指的是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三者而言。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五權之中的另外三權:司法、考試與監察,都必須獨立於政黨政治之外運作,不受干涉的緣故。本文與其說是某種理論上的分析,不如說是經過分析之後的結論提出。

憲政問題是極其嚴肅的問題,憲法不只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亦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法不在於常變,而在於信守,尤以憲法為然。我國憲政體制究應採行何種制度?自行憲以來,迭有爭辯,並無確切定論。近十年來,我國先後經歷六次修憲,憲政體制傾向雙首長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