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宣言的歷史存在不容抹滅
今年是開羅宣言公布的70週年,是關於 台灣 前途最重要的一項國際條約,更是中華民國恢復國際地位的最重要國際會議,故值得國人沈思再三。 回顧1943年,當時正是中華民國對日抗戰最艱困的階段。為了展現反法西斯主義的決心,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中
李正修|
今年是開羅宣言公布的70週年,是關於 台灣 前途最重要的一項國際條約,更是中華民國恢復國際地位的最重要國際會議,故值得國人沈思再三。 回顧1943年,當時正是中華民國對日抗戰最艱困的階段。為了展現反法西斯主義的決心,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中

《開羅宣言》是二戰爆發後,第一份由盟國公告如何處理戰後亞太秩序的文件。現在正當東亞崛起,二戰中的東亞兩大交戰國重新陷入安全困境,二戰最大獲益者又正實行「重返亞洲」的時候,回顧《開羅宣言》更有其特殊意義。當年宣言處理的是如何應對日本企圖稱霸亞
十二月二十五日某報(非本報)刊載乙篇有關某書局出版之高中歷史教科書的新聞報導,文中引述該教科書中所言,『「開羅宣言」並無署名,欠缺國際法效力』云云。然而該報導這樣的論述不僅有違歷史事實,更是不合國際法與國際實踐的描述。吾人不妨從下面幾個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