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岸產業競合看貨貿協議的重要性
上個月初, 兩岸 貨品貿易協議進行了第九次的會談,其中雙方對於協議文本的內容並沒有太多的爭議;同時,雙方也把雙方降稅的項目種類分成五個籃子,包括立即降稅(A籃)、五年內降稅(B籃)、十年內降稅(C籃)、十五年內降稅(D籃)、與不降稅(E籃)
林祖嘉|
上個月初, 兩岸 貨品貿易協議進行了第九次的會談,其中雙方對於協議文本的內容並沒有太多的爭議;同時,雙方也把雙方降稅的項目種類分成五個籃子,包括立即降稅(A籃)、五年內降稅(B籃)、十年內降稅(C籃)、十五年內降稅(D籃)、與不降稅(E籃)

日前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參訪,與陸委會主委舉行王張二會,會後雙方記者會,說明會談共識,洋洋灑灑列了不少,包括區域經濟合作、 服貿協議 之檢視磋商、互設辦事機構之人道探視、陸客中轉安排、貨貿協議的後續協商等。 其中無論是重要性或緊迫性,筆者認
自從2011年初 ECFA 早收清收清單開始降稅以來,許多國人都很關心早收清單是否有產生足夠的效益,從而大家可以推測貨貿協議是否重要等等。其實從財政部海關統計資料顯示,在早收清單生效的2011到2013的三年中,早收產品對大陸出口的成長率分

兩岸 服務貿易協議立法過程之中,因朝野政治意識型態糾葛,而引發學生違法占立法院、攻行政院事件,造成社會頗嚴重的對立。雖目前行政部門同意,未來透過立法進行監督,但如此一來,恐將使得已簽署的 服貿協議 完成立法程序存在許多變數,甚至可能陷入沼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