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立法過程之中,因朝野政治意識型態糾葛,而引發學生違法占立法院、攻行政院事件,造成社會頗嚴重的對立。雖目前行政部門同意,未來透過立法進行監督,但如此一來,恐將使得已簽署的服貿協議完成立法程序存在許多變數,甚至可能陷入沼澤,實為始料未及。

最近,部分業者、學者專家建議,與其服貿協議立法爭議僵局,不如加速進行已第八回合攸關台灣經濟榮枯的貨貿協議之諮商談判,先讓其完成簽署生效實施,再讓有爭議的服貿協議延後完成立法程序,不僅可以避免影響未來參與已蓬勃發展的區域經濟整合機會,而且亦可緩和社會所疑慮的陸企可能擴大來台投資影響國家安全問題。

若以國際慣例而言,雖貨品貿易是簽署雙、多邊自由貿易協定諮商談判的主體,但面對國際政治存在「大國傾斜」、「一中架構」現實環境之下,若要因應近年全球經濟自由化潮流與區域化整合,唯有加速與中國大陸進行貨品貿易協議之諮商談判。亦即在貨貿協議下,利用關稅減讓誘因,將有助於吸引廠商根留台灣,同時藉由增加投資創造就業機會,改善目前所存在的低成長、低出口、低薪資、低消費等「四低」經濟困境。

另一方面,則是長期以來是我們競爭對手的南韓,今年3月下旬已經與中國大陸完成自由貿易協定第十回合的「一般性」產業項目共識,即將進行「敏感性」產業項目諮商談判,預期今年之內完成簽署生效實施之後,其擴大攻城掠地所帶來的威脅,更讓我們有極為迫切的時間壓力。

不可諱言,2010年6月兩岸在均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對等下「捷足先登」所簽署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曾被視為台灣重塑經濟結構的特效藥,以及突破參與國際經濟舞台限制之墊腳石。不過,在台灣社會仍存在著「一中傾斜」疑慮下,政府難以遵循WTO「國民待遇」精神與「不得歧視」原則,迄今單獨限制中國大陸2,247項產品對我出口,其中包括農業產品880項與工業產品1,367項,以降低各項風險之可能衝擊。

儘管此一期間中國大陸一直希望我方能夠開放,尤其是部分並未生產或少量生產的產品,但是我方始終以國內政治環境複雜為理由,置若罔聞;加上去年6月已簽署的服貿協議在對岸讓利較多下立法受阻,反讓其在最近貨貿協議諮商談判中採取較強硬的立場,例如:針對我方所期待的占出口總值超過四分之一的石化、面板、汽車及其零組件、切削工具機等四大產業堅持不肯降稅,似乎已顯示出其未來在貨品貿易協議諮商談判中不再讓利。

此一發展趨勢之下,若以最近數年南韓與台灣產品在中國大陸市場中占有比率與關稅比率變化觀察,未來中韓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實施之後,其市場占有比率勢必從2013年領先全球的9.4%逐漸擴大,關稅比率從38.6%更進一步降低。相對台灣在中國大陸市場競爭中,屆時恐將使得市場占有比率從2013年的8.0%滑落,關稅比率則是維持53.6%,逐漸失去競爭能力。

換句話說,由於台灣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系,國內市場需求狹小難以達到規模經濟,面對服務貿易協議讓利無感及立法爭議僵局之下,於今之計,我們必須早日調整策略,在互補互利下共創雙贏,避免兩岸的「兔」反讓中韓之「龜」迎頭趕上。

因此,我們必須以「2,300萬加上13億人口」的前瞻思維切入,以及從全球佈局之宏觀角度定位,加速與中國大陸進行貨品貿易協議之諮商談判與完成簽署生效實施,俾讓其對於推動產業升級轉型達到立竿見影之效,進而加速促進台灣經濟結構脫胎換骨。

然而,在此同時不可忽略的是,雖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將有助於台灣產業升級轉型,但面對現今極激烈的國際貿易競爭,任何一個國家其不論傳統型或是科技型產業,若要成為贏家,除積極透過雙、多邊自由貿易協定拓展市場外,也要與時俱進不斷從事創新,以堅強實力為後盾,建立競爭優勢。亦即我們在迎接自由化、全球化挑戰的同時,唯有憑藉所累積的競爭條件,始能從自由貿易市場中取得機會與利益。

(本文刊載於2014年4月18日工商時報A6版「政經八百」觀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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