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1年初ECFA早收清收清單開始降稅以來,許多國人都很關心早收清單是否有產生足夠的效益,從而大家可以推測貨貿協議是否重要等等。其實從財政部海關統計資料顯示,在早收清單生效的2011到2013的三年中,早收產品對大陸出口的成長率分別為17.3%、3.5%與10.6%,遠高於所有產品對大陸的出口成長率,9.1%、-3.9%與1.3%。也就是說,在早收清單減稅的情況下,對於台灣產品擴大對大陸出口成長有明顯的助益。
同樣的,再從早收清單中兩岸進出口總額成長率來看,過去三年的成長率分別為19.5%、2.3%與8.4%,仍然是明顯的高於所有產品在兩岸貿易的成長率13.0%、-4.7%與2.3%。也就是說,ECFA對雙方都有利,而不是單方面讓利的問題。
不過,我們必需說明的是,雖然早收清單項目的成長率高於非早收清單項目的成長率,但不一定表示台灣早收清單產品在大陸的市佔率必然是有利的,事實上,依中華經濟研究院所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早收清單開放前兩年,早收產品在大陸的市佔率下跌了0.5%,雖然非早收項目下跌幅度更大0.85%。換言之,其實過去這些年來,台灣產品在大陸市佔率逐年下降已經成為一個趨勢,既使是早收清單項目可能也很難避免此一趨勢。
而台灣產品在大陸的市佔率呈現長期下降,表示台灣產品在大陸競爭力有逐漸減弱的趨勢,我們認為造成此種現象有幾個主要的原因:第一,早期台灣出口到大陸的項目中,大約九成是原物料與半成品,這些產品主要是賣給當地的台商加工後再出口。因此,當台灣對大陸投資減緩,或是大陸台商對全球出口減緩時,他們對於台灣的進口需求就會減緩。第二,近年來,大陸製造業成長很多,台商原本從台灣進品的產品開始轉向當地採購,而減少了從台灣的進口。其實我們很擔心如果大陸持續發展所謂的進品替代產業,未來他們對於從國外進品原物科的需求會愈來愈小,那麼他們對於台灣進口的依賴也會更小。
第三,另一方面,由於大陸人均所得不斷提升,他們對於消費品進口的需求也愈來愈大;因此,現在台灣對大陸出口結構中,消費品的比率也增加到三成。問題是,當大陸所得不斷上升時,他們對於高檔產品的需求也愈高,而台灣產品在品質與品牌上不但無法與先進國家較抗衡,而且就連是韓國產品可能在這兩項需上面都是領先台灣的。
由早收清單的效益我們可以知道,兩岸應該儘早洽簽貨貿協議,因為一方面可以讓大陸台商得以較優惠的價格取得來自台灣的原物料,從而降低他們在大陸的生產成本,增加他們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在台灣出口到大陸的最終產品也可以利用降稅的方式,來增加他們在大陸市場上的競爭力。尤其是一些台灣原來就具有較高競爭力的產品,更應該利用此一機會,儘早進入大陸佔擴大市場佔有率,包括面板、石化產品、工具機與整車等等。
同時,兩岸產業應該利用雙方產品得以免稅交易的優勢,進行更深入的產業鏈結合,比方說,台灣廠商生產一部分零組件,大陸廠商生產另外的零組件,然後再進行組裝,因為兩岸產品得以免稅交易,所以未來此種多層形式的加工與生產整合變得更有可能。也就是說,兩岸產業可以利用免關稅的優勢,來進行更多種形式的產業合作,這是兩岸政府與產業應該主動去尋找的另外一種商機。
不過,我們也同樣要指出的是,單單利用貨品降稅來增加競爭力是不夠的,台灣的企業還必需增加研發投資,提高品質並創立品牌,唯有增加競爭力,才可能長期下在大陸的市場上站穩腳步。因為,服貿協議與貨貿協議最多只是讓台商產品得以在相同的基礎上與大陸的產品和國外的產品競爭,而未來能否長期生存仍然要決定於台灣產品本身競爭力的高低。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同樣的,再從早收清單中兩岸進出口總額成長率來看,過去三年的成長率分別為19.5%、2.3%與8.4%,仍然是明顯的高於所有產品在兩岸貿易的成長率13.0%、-4.7%與2.3%。也就是說,ECFA對雙方都有利,而不是單方面讓利的問題。
不過,我們必需說明的是,雖然早收清單項目的成長率高於非早收清單項目的成長率,但不一定表示台灣早收清單產品在大陸的市佔率必然是有利的,事實上,依中華經濟研究院所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早收清單開放前兩年,早收產品在大陸的市佔率下跌了0.5%,雖然非早收項目下跌幅度更大0.85%。換言之,其實過去這些年來,台灣產品在大陸市佔率逐年下降已經成為一個趨勢,既使是早收清單項目可能也很難避免此一趨勢。
而台灣產品在大陸的市佔率呈現長期下降,表示台灣產品在大陸競爭力有逐漸減弱的趨勢,我們認為造成此種現象有幾個主要的原因:第一,早期台灣出口到大陸的項目中,大約九成是原物料與半成品,這些產品主要是賣給當地的台商加工後再出口。因此,當台灣對大陸投資減緩,或是大陸台商對全球出口減緩時,他們對於台灣的進口需求就會減緩。第二,近年來,大陸製造業成長很多,台商原本從台灣進品的產品開始轉向當地採購,而減少了從台灣的進口。其實我們很擔心如果大陸持續發展所謂的進品替代產業,未來他們對於從國外進品原物科的需求會愈來愈小,那麼他們對於台灣進口的依賴也會更小。
第三,另一方面,由於大陸人均所得不斷提升,他們對於消費品進口的需求也愈來愈大;因此,現在台灣對大陸出口結構中,消費品的比率也增加到三成。問題是,當大陸所得不斷上升時,他們對於高檔產品的需求也愈高,而台灣產品在品質與品牌上不但無法與先進國家較抗衡,而且就連是韓國產品可能在這兩項需上面都是領先台灣的。
由早收清單的效益我們可以知道,兩岸應該儘早洽簽貨貿協議,因為一方面可以讓大陸台商得以較優惠的價格取得來自台灣的原物料,從而降低他們在大陸的生產成本,增加他們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在台灣出口到大陸的最終產品也可以利用降稅的方式,來增加他們在大陸市場上的競爭力。尤其是一些台灣原來就具有較高競爭力的產品,更應該利用此一機會,儘早進入大陸佔擴大市場佔有率,包括面板、石化產品、工具機與整車等等。
同時,兩岸產業應該利用雙方產品得以免稅交易的優勢,進行更深入的產業鏈結合,比方說,台灣廠商生產一部分零組件,大陸廠商生產另外的零組件,然後再進行組裝,因為兩岸產品得以免稅交易,所以未來此種多層形式的加工與生產整合變得更有可能。也就是說,兩岸產業可以利用免關稅的優勢,來進行更多種形式的產業合作,這是兩岸政府與產業應該主動去尋找的另外一種商機。
不過,我們也同樣要指出的是,單單利用貨品降稅來增加競爭力是不夠的,台灣的企業還必需增加研發投資,提高品質並創立品牌,唯有增加競爭力,才可能長期下在大陸的市場上站穩腳步。因為,服貿協議與貨貿協議最多只是讓台商產品得以在相同的基礎上與大陸的產品和國外的產品競爭,而未來能否長期生存仍然要決定於台灣產品本身競爭力的高低。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