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政士法》覆議 絕非矯情
地政士法的修正案,給予地政士得逾期申報登錄及查獲不實尚得改正不罰的空間。行政院卻提覆議,看似不近人情。但為維護實價登錄制度,此舉卻絕非矯情,而是不能不做。針對近幾天媒體報導的爭議點,我特別整理說明,以問答方式呈現,提供社會大眾及立委諸公參考

地政士法的修正案,給予地政士得逾期申報登錄及查獲不實尚得改正不罰的空間。行政院卻提覆議,看似不近人情。但為維護實價登錄制度,此舉卻絕非矯情,而是不能不做。針對近幾天媒體報導的爭議點,我特別整理說明,以問答方式呈現,提供社會大眾及立委諸公參考
實價登錄 政府為推動居住正義,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降低目前不動產資訊不對稱情形、避免不當哄抬 房價 ,於100年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合稱「實價登錄地政三法」。 權利人或地政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了地政士得限期改正免罰的規定。但隨即引來行政院可能提出覆議。為什麼?經濟學講究誘因,如此修法,「假」資訊將充斥。 因不動產交易資訊必須在實價登錄中揭露,有九成以上是由地政士申報登錄,故地政士在實
從年前一直延燒到過年以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覆議案,隨著立法院的投票表決而終告一個段落,事實上,相較於朝野政黨在覆議案這一場戰役的勝負輸贏,那麼,每周二次的樂透簽戰更是為民眾帶來更多的生命驚奇與生活動盪。連帶地,如果是將財劃法覆議案以及樂透簽
中央與地方的財政資源劃分,歷年來都是難解而複雜的問題。今(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立法院第四會期即將結束之際,立法院通過 國民黨 團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然而行政院認為該法案窒礙難行,並嚴重侵蝕中央財源,因此甫上任的行政院游內閣於二月六日即提
立法院於二月十九日表決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後, 陳水扁 總統表示這是讓一切歸零,回到原點,沒有任何一方是輸家。然而, 國民黨 主席連戰則說,中央贏、地方輸,才是此次覆議案之結果,而非如阿扁總統所言,一切如同水過無痕。換言之,覆議案通過表
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的覆議引起朝野對立態勢逐漸升高,戰火延燒跨年,成為開春政壇最重要的一齣戲碼。十九日立法院即將為此覆議案進行表決,這幾天不但行政院相關高層迭有紓解反彈、爭取支持的動作,國親兩黨亦不斷進行內部協商、尋出共識的折衝。朝野間
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財政收入編列不實相當明顯,一方面由於九十年度 經濟成長 率低估以致所編之所得稅收入部分高估已十分確定,其他如證交稅收入等部分則是相當不確定,因此歲入刪減八百餘億元實屬合理。另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大幅提高地方統籌分
一、前言 倒閣與覆議同為民主政府解決行政與立法機關衝突或僵局的機制。唯總統制在分權原則下,國會沒有倒閣權;而內閣制因國會有倒閣權,故實際上沒有覆議權。我國屬雙首長制,同時具備倒閣與覆議制度。茲以英、美及我國為例,說明上述制度之特徵及效果。
日前行政院針對第四屆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正式提出覆議案。現在各界討論的焦點,均置於新版的財劃法有無破壞現行的財政制度,以及是否真能強化地方財政自主,甚至是朝野政治對抗的問題上。然而卻忽略了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實際上是一個違憲之舉
一、背景說明 我國憲法雖歷經修訂,但有關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如何分配全國當年的財政收入,長期以來仍係根據立法院所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所建立的基本規範來決定。在「財劃法」的規範下,呈現兩個重大的特色:(一)就中央
喧騰一時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終於在反對票未過半的情形下覆議成功,回到未修法的狀態。我們姑且不論此次表決的結果及未來可能產生的影響,針對此次覆議的過程,其實有幾個問題值得省思。 第一,在憲法的層次上,覆議的效果究竟是什麼?最關鍵的要點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