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緩起訴制度之探討一、背景說明 法務部與司法院最近為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一百六十三條修正案,而相持不下。惟日前雙方已透過協商獲得結論:保留此次新增之刑事訴訟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對檢察官的「起訴監督」制度,並另外增加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以下檢察官游明得|2007年3月5日
國政評論緩起訴制度之評析最近關於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一條、一六三條的修正案,司法院和法務部間的各執己見,互不相讓,經陳總統斡旋,終達成增訂配套的「緩起訴」措施的共識。從此次新增的「緩起訴」制度(第二五三條之一以下)觀之,此一新增制度主要在擴張檢察官的權限,讓檢察官有權呂啟元|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