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體制下統籌分配稅款分配之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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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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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立法院與行政院為了地方補助款有無違反立法院決議,未按月報告前就先動支的問題,引發強烈對峙的局面。從這個會期開始,立法院便緊咬著這個議題不放,其間透過多次非正式的協商但皆無法達成共識,從而乃成立一個「調閱委員會」進行專案調查。經過了三次的
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限劃分,長久以來一直是備受爭議的焦點。為了協調兩者的職能、簡化行政層級與提升政府效率,前行政院蕭內閣特別在民國87年1月2日通過的「政府再造綱領」中,將地方政府組織再造納入「政府再造」的一環,並於同年3月29日成立的「
要匡正統籌款分配稅款的爭議,必須要求地方政恪遵財政紀律,謹慎收支,究明用途,須在與中央各部會一致的財務規範下公平競爭資源;同時調整行政區域劃分,擴大縣市轄區範圍,使各縣市有大約一致的規模和資源。 統籌分配稅款已成為年年上演的中央、直轄市及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