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匡正統籌款分配稅款的爭議,必須要求地方政恪遵財政紀律,謹慎收支,究明用途,須在與中央各部會一致的財務規範下公平競爭資源;同時調整行政區域劃分,擴大縣市轄區範圍,使各縣市有大約一致的規模和資源。
統籌分配稅款已成為年年上演的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爭執焦點困難,不僅是整體財政收支劃分的議題,而且成為地方政府輕率承諾支出、無力開拓財源及逃避財政責任的藉口,充斥著不把錢當錢用、令人憂心的民粹文化。公帑的用途如果不予規範,那麼多少經費都會不敷分配。正本清源,應該要對地方政府的支出用途作明確規範。
受到選舉因素影響,候選人大開紅包支票,而不思支出是否合理、預算是否浮濫,更不論行政效率及施政品質,有的政府只要發老人津貼、卻不去做地方建設,大舉支付老人、青少年、兒童、婦女各種名目福利給付,卻放棄收取工程受益費、過橋費、學雜費。有的見別人預算較充裕而眼紅,不擇手段意圖更改分配方式,而不思自創財源。反正逃的是政府稅收及公帑,得的是選民眼前利益及首長個人一時聲望,靠選舉當選的首長很少人願意靠努力徵稅來繁榮地方,只想向中央要錢,甚至虛列歲入而實質支出,留下財政缺口給下一任甚至下一代去負擔。要來了補助費,支出卻可天馬行空,美其名為地方自治,名義上也取得了民意機關(鄉代會、議會)的同意,視監督機能為無物,與中央各機關之財務嚴謹,不可同日而語,務須予以匡正,中央與地方的收支規範須予一致,並應由中央訂定「地方預算法」為執行依據。
政府層級過多過細也是使得支出浩繁、不利財政的重大因素。全國有二十三縣市、三0九鄉鎮、七千多村里。鄉長、鄉代會主席的辦公室、車輛、祕書、特支費都免不了,行政與民意首長商量商量,就可利益均霑,並且是「基本財政需求」中之最基本部分,必然是最高優先編列者,全國要幾千筆這樣的開支,而不論轄區與人口的規模大小。二十六萬人口、六0平方公里的嘉義市,這類開支和三五一萬人口的台北縣、四六三平方公里的花蓮縣一樣,永和市每平方公里四萬人,也和高雄縣桃源鄉的每平方公里五人同樣,公家的錢就這樣流失掉了。更不用說還有許多的請客、送禮、旅遊、出國等虛浮的耗費。用公共資源來「綁樁」的現象,也非少見 。
政策的偏差更造成錢沒用在刀口上。近年來常見土石流,大家都知道和大量種植檳榔有關,種檳榔不用繳稅,淺根性造成山崩和土石流還可以獲得政府的補償和救助;私挖漁塭養淡水魚造成地層下陷,結果天冷魚死了政府也要補償;濫墾、濫葬、濫佔公地要求補償的更所在多有。在候選人看來,選民都是弱勢,都需要補償、優惠,這些不負責任的口號愈多,財政也就愈窘困。
財政收支劃分包括稅課收入、補助收入、統籌分配稅款收入及其他稅課收入等,是稅制稅政極專業的領域,候選人不能只想面面討好,而無視這些專業領域需要高度維護。無能搞好經濟大餅,急病亂投醫的結果是巧立名目苛捐雜稅,許多企業就因回饋金和地方政府鬧得不愉快,被逼往國外投資,而缺水、缺電、缺土地、缺人力、缺基礎建設,更加壓縮企業生存的空間,使得產業外移的問題愈加嚴重。相對於鄰近地區,人力及土地價廉量足,公共建設說做就做,決策明快,公務人員質高有禮,主動解決問題,我們優勢還在嗎?追根究抵,政府的財政紀律應該從頭做起,這是民主政治的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