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在籍投票制度將只包含公民投票嗎?
我國「公民投票制度」繼2019年《公民投票法》修法,將原本「大選綁公投」的條款規定,改設為公民投票「單獨」舉辦的規定,訂於每兩年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舉辦。而依過去我國共計施行過16次公民投票的經驗,前6次的投票,沒有一次的投票率超過50%;而後
王皓平|

我國「公民投票制度」繼2019年《公民投票法》修法,將原本「大選綁公投」的條款規定,改設為公民投票「單獨」舉辦的規定,訂於每兩年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舉辦。而依過去我國共計施行過16次公民投票的經驗,前6次的投票,沒有一次的投票率超過50%;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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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制度」 [1] 在我國已經是一個討論經年的議題了,最早可以溯自民國89年 民進黨 籍立法委員湯金全所提出的「通訊投票法」草案,後來多位 國民黨 籍立法委員也分別提出過相關提案。而內政部更早在民國85年便與中央選舉委員會組成「研修

為什麼要討論「不在籍投票制度」?當然是因為我國現在實施的是「在籍投票制度」。 「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乃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之一,同時,憲法也規定選舉方法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為原則,因此,經由立法院制訂的〈公

報載,中央選舉委員會在規劃不在國內之國人的選舉投票事宜,如果快,在二0一二年總統選舉或許能夠實施。這是一件好事。 美國 、日本等先進國家也都在實施這個制度。今日,我想來介紹日本的此項制度。日本從二000年五月開始實施這個制度,但限於眾議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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