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笨蛋,問題在司法官的質
8月12日司改國是會議召開總結會議,洋洋灑灑列出12項重點議題,但有委員質疑主管機關忽略相關議題,抵制出席或憤而退席;也有委員抱著「不情願、失望」的心情去開會;更有委員諷刺最終審法院不是燈塔,而是像死氣沉沉的靈骨塔。律師公會代表也直言「大部
林騰鷂|

8月12日司改國是會議召開總結會議,洋洋灑灑列出12項重點議題,但有委員質疑主管機關忽略相關議題,抵制出席或憤而退席;也有委員抱著「不情願、失望」的心情去開會;更有委員諷刺最終審法院不是燈塔,而是像死氣沉沉的靈骨塔。律師公會代表也直言「大部
日前一名因貪瀆遭判刑的檢察官假釋出獄,向律師公會申請入會準備執業,律師公會雖然反對貪瀆的司法官轉任律師,但因受限現行律師法規定,只能「含淚通過」。不肖司法官卸下法袍後,竟還能充任律師,實令人難以接受。 現行律師法規範不當 依律師法第3條第2
考選部日前在考試院會建議,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應增列律師證書及五年工作經驗,但恐因涉及憲法保障人民考試權利的限縮,不符平等權及比例原則,影響應考人的權益,有考試委員建議考選機關應補足佐證,並舉辦公聽會後再行審議。 據考選部說法,司法官應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