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化之優缺點比較分析
隨著市場逐漸走向自由化與國際化,不僅資金的供需有從「間接金融」轉向「直接金融」的情形,具有金融中介者功能的金融機構之競爭也日趨激烈。金融業者為求生存並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必須重新考量經營的模式,由於自1970年代, 美國 辦理不動產放款的金
謝明瑞|
隨著市場逐漸走向自由化與國際化,不僅資金的供需有從「間接金融」轉向「直接金融」的情形,具有金融中介者功能的金融機構之競爭也日趨激烈。金融業者為求生存並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必須重新考量經營的模式,由於自1970年代, 美國 辦理不動產放款的金
摘要 自 美國 辦理不動產放款的金融機構,於七0年代開始以放款債權為擔保,推出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MBS)以來,不僅協助金融機構在市場上籌措資金,更可以分散利率風險,降低貸款成本,故其所擁有之資金規模愈來愈大; 台灣 為了因應金融市場的
大體而言,「證券化」一般可細分為「傳統證券化」與「資產證券化」(註三) ,而傳統證券化是借款人發行有價證券,透過投資銀行承銷給投資人的融資方式。此種證券化,係由企業或國家以本身的信用發行證券進行,直接從金融證券市場募集資金,不必透過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