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新聞」誰說了算?別搞思想審查!
「關西機場事件」與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疑似因此輕生的事件,讓假新聞的風波再起,引發輿論激辯。儘管多數評論都認為必須遏止「假新聞」的過度流竄,但在網路自媒體的時代,每一次的「認同請分享」、「請多多轉發」,那些被視為廣告價值的流量與點擊

「關西機場事件」與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疑似因此輕生的事件,讓假新聞的風波再起,引發輿論激辯。儘管多數評論都認為必須遏止「假新聞」的過度流竄,但在網路自媒體的時代,每一次的「認同請分享」、「請多多轉發」,那些被視為廣告價值的流量與點擊

日前通傳會稱:將對於違反公共秩序之假新聞,要裁罰業者200萬元的罰鍰,並自稱沒有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通傳會並稱發現有假新聞同時,媒體應為相關更正報導,然學者或有質疑:若政府所散布的訊息不實,通傳會卻要稱訊息為真,不是另類的戕害新聞自由?筆者

維基百科對假新聞(Fake news)的定義,是刻意以傳統新聞媒體或社群媒體的形式來傳播的錯誤資訊,目的是為誤導大眾,帶來政治及經濟的利益。同時也列出八種樣態: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焦點錯置、視而不見、無中生有、查證不足、雙重標準、誇大不實。

事實上,若有人在網路上散播、留言假新聞或假消息,導致他人權益受損,均可訴諸民、刑法討回公道。然而,近期政府與民意代表在處理假新聞、假消息的相關作為,引起不少質疑。 首先,今年三、四、五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舉辦三場「網路訊息事實

歷史是一面鏡子,古有迫害天下文士的「文字獄」,今有 民進黨 的「假新聞」,兩者相互輝映,滿好的。 全天下最痛恨「假新聞」是誰?其實民進黨還排不上邊的,真正的「南波萬」(Number One)大概非 美國 總統 川普 莫屬。今(2018)年1

民進黨 立委邱志偉提案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將會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這個「假新聞條款」,在近期已經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質款目的在「箝制新聞自由」

《紅樓夢》云︰「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有一天,我作了一場夢。 6月6日這一天, 民進黨 召開了中常會。過了四天之後,6月10日蘋果新聞以獨家的方式披露,原來 蔡英文 在這場會上震怒了,對於連日來的香蕉價格崩跌,蔡英文怒飆農委會副

民進黨 委員提案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散播假新聞」罪,違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以下罰鍰。不僅如此,提案委員還呼籲立院應盡速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課予業者下架假新聞的義務。此舉引發政府箝制言論、侵犯言論自由的批評。 但其實最大的問

傳播學者賴祥蔚教授日前撰文提醒,政府有可能藉整頓假新聞之名,行管制言論或新聞自由之實。 關鍵在於,在已通過立法院委員會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中規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其使用者之侵權行為,不負賠償責任:一、所傳

一、背景說明 行政院新聞局委託三立電視公司製播「228事件60週年紀念」--「228走過一甲子」電視專輯節目,三立新聞台於九十六年三月初播出。但其中,製作單位將民國三十七年 國民黨 軍隊於上海槍決經濟犯的畫面,錯題為「 台灣 二二八事件血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