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若有人在網路上散播、留言假新聞或假消息,導致他人權益受損,均可訴諸民、刑法討回公道。然而,近期政府與民意代表在處理假新聞、假消息的相關作為,引起不少質疑。
首先,今年三、四、五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舉辦三場「網路訊息事實查核機制分享會議」,隨後有公民團體將在七月底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其所設諮議委員會成員有那些人,目前尚不明朗,是否能成為查核假新聞、假消息的公正第三方,仍有待觀察,且已有學者持保留態度。
再者,5月24日「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初審通過。針對網路平台上的假消息、假新聞,如果平台業者對使用者的侵權行為不知情,或是發現內容有問題後立即移除,就不須負賠償責任。上述法條內容引起少數傳播學者和網民的疑慮,政府可能利用國家機器箝制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而6月7日香蕉假新聞傷農風波,主管機關實可依法追查消息來源,以正視聽,在未審先判之情況下,先對特定對象做指控,似乎有違中立立場。隨後的6月9日民進黨立委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在條文內容「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新增「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更引起社會各界撻伐,並讓民眾恐慌。因為會有「假新聞」、「假消息」如何界定?誰是「判定者」?有無意圖認定標準?是開玩笑?等等執行上的問題。
此外,社維法屬警察職權範圍,相關違法行為的調查、裁定與執行均由警察機關主導,海量的網路訊息如何認定,何者是影響公共安寧秩序的假新聞或假消息?是否就如某些人所擔心的,這是國民政府時期的警總復辟?
資料顯示,國外在處理假新聞和網路假消息的做法上,仍以「自律機制」為主,並透過第三方公正的民間團體協助查核。歐洲安全及合作組織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部門等跨國組織,就與民間團體共同聲明,保障訊息傳播的人權,不管訊息的正確與否,避免政府機關以查證或管制手段,去除對自身不利的消息。
法國近日提出「反假新聞法」草案,在國會引起激烈辯論,除了「假新聞」定義的爭議外,草案還要求網路平台應公開接受匯款金額,設立舉報假新聞系統,並接受法國最高視聽委員會(CSA)監督,此舉讓法國左右兩派議員懷疑法國政府立法意圖,並憂心在預防假新聞的同時,傷害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美國雖歷經蘇聯透過社群網站影響2016總統大選的劍橋分析醜聞,也只讓全球社交網站臉書的執行長到華府聽證會作證,進行公眾監督,並未立法限制。且臉書105年即公布打擊假新聞作法,今年更與美國七家主流媒體合作,將提供高品質和即時的新聞節目。而世界搜尋引擎龍頭谷歌106年也推出「事實查核」標籤,標示消息正確性,主動提供民眾參考。目前只有德國立法要求網路社群須建立申訴平台。
假新聞、假消息充斥在網路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中,已是常態,訊息的影響力,端看其對社會大眾生活的密切程度而定,從醫藥健康、飲食建議、各種商品或服務的折扣或促銷,甚至是選舉等等。現在官網已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再加上媒體與社群網站的自律,並透過政策宣導與媒體新聞報導適時教育、提醒民眾,相信均有助假新聞與假消息,實無須再修法疊床架屋,造成社會大眾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
(本文已刊登於2018.6.21YAHOO奇摩論壇)
首先,今年三、四、五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舉辦三場「網路訊息事實查核機制分享會議」,隨後有公民團體將在七月底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其所設諮議委員會成員有那些人,目前尚不明朗,是否能成為查核假新聞、假消息的公正第三方,仍有待觀察,且已有學者持保留態度。
再者,5月24日「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初審通過。針對網路平台上的假消息、假新聞,如果平台業者對使用者的侵權行為不知情,或是發現內容有問題後立即移除,就不須負賠償責任。上述法條內容引起少數傳播學者和網民的疑慮,政府可能利用國家機器箝制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而6月7日香蕉假新聞傷農風波,主管機關實可依法追查消息來源,以正視聽,在未審先判之情況下,先對特定對象做指控,似乎有違中立立場。隨後的6月9日民進黨立委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在條文內容「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新增「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更引起社會各界撻伐,並讓民眾恐慌。因為會有「假新聞」、「假消息」如何界定?誰是「判定者」?有無意圖認定標準?是開玩笑?等等執行上的問題。
此外,社維法屬警察職權範圍,相關違法行為的調查、裁定與執行均由警察機關主導,海量的網路訊息如何認定,何者是影響公共安寧秩序的假新聞或假消息?是否就如某些人所擔心的,這是國民政府時期的警總復辟?
資料顯示,國外在處理假新聞和網路假消息的做法上,仍以「自律機制」為主,並透過第三方公正的民間團體協助查核。歐洲安全及合作組織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部門等跨國組織,就與民間團體共同聲明,保障訊息傳播的人權,不管訊息的正確與否,避免政府機關以查證或管制手段,去除對自身不利的消息。
法國近日提出「反假新聞法」草案,在國會引起激烈辯論,除了「假新聞」定義的爭議外,草案還要求網路平台應公開接受匯款金額,設立舉報假新聞系統,並接受法國最高視聽委員會(CSA)監督,此舉讓法國左右兩派議員懷疑法國政府立法意圖,並憂心在預防假新聞的同時,傷害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美國雖歷經蘇聯透過社群網站影響2016總統大選的劍橋分析醜聞,也只讓全球社交網站臉書的執行長到華府聽證會作證,進行公眾監督,並未立法限制。且臉書105年即公布打擊假新聞作法,今年更與美國七家主流媒體合作,將提供高品質和即時的新聞節目。而世界搜尋引擎龍頭谷歌106年也推出「事實查核」標籤,標示消息正確性,主動提供民眾參考。目前只有德國立法要求網路社群須建立申訴平台。
假新聞、假消息充斥在網路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中,已是常態,訊息的影響力,端看其對社會大眾生活的密切程度而定,從醫藥健康、飲食建議、各種商品或服務的折扣或促銷,甚至是選舉等等。現在官網已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再加上媒體與社群網站的自律,並透過政策宣導與媒體新聞報導適時教育、提醒民眾,相信均有助假新聞與假消息,實無須再修法疊床架屋,造成社會大眾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
(本文已刊登於2018.6.21YAHOO奇摩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