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兩岸教育發展的契機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大計,是永續發展的事業。在民族存續,文化傳承,經濟榮枯與社會興替上,教育永遠扮演積極而重要的角色與功能。


大陸與台灣一向重視人才培育的教育工作,政府與民間皆以興辦教育,培養人力資源為最重要的任務。大陸在一九七八年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推展九年義務教育極具績效,中等及高等教育也極為發達,以今年(二○○九年)高考報名人數為例,高達一○一二萬人之多,錄取率應有百分之六十二。就台灣而言,大約在最初二十年(一九五○~一九七○年)重視初等教育(九年國民教育),其次二十年(一九七一~一九九○年),發展中等及技職教育,最近二十年(一九九一~二○○九年)強化高等教育,以二○○八學年度為例,大專校院一六七所,學生人數共有一,三三七,四五五人。可見大陸與台灣的教育發展皆有重大成就,進入一個歷史發展的重要契機。
盱衡當前世界教育潮流,在全球化衝擊下,高等教育已進入一個高度競爭的時代,教育的專業化、自由化與國際化已成為無可避免的趨勢,大陸與台灣面對這些挑戰,如何強化與深化學術內涵,開拓學生的視野,在國際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已成為教育發展最優先的課題,因此兩岸的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除了在兩岸互動上具有劃時代的意涵外,更具有「符合世界潮流,與國際接軌」的深長意義,並有助於兩岸在全球化的永續發展。

貳、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的主要理由


過去數十年來,台灣學生赴大陸升學者估計約有一四○○○餘人,其學歷尚未獲得台灣的承認。台灣近幾年也歡迎大陸學生赴台灣短期(一年內)研究與進修,最近則在研議開放陸生赴台,加強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其主要理由可分四項說明。


一、就學生而言:

1.提供學生多元的升學與進修管道:教育應以學生為主體,大陸與台灣有許多世界著名的大學,兩岸大學菁英可在開放選擇下,選取適才適所的學校就讀,創造多贏的效果。

2.增進兩岸學生交流,拉近距離亦擴大視野:透過學生同校同班就讀,使兩岸學生直接有相互認識與交流的機會,擴大彼此之視野與見識。

3.激發學生的互動,提升競爭力:透過來自不同背景的學生間切磋與互動,使學生產生自發性的學習動機,提升競爭力。


二、就學校而言:


1.適當調節學校供需失調現象,促進學校正常發展:大陸與台灣近年來皆有少子化現象,台灣各大學生員不足,招生困難,大陸各大學供不應求,每年尚有數百萬學子,望大學之門興歎,適當調節供需,可創造雙贏。

2.強化兩岸學校交流與互動,彌補教學資源之不足:兩岸大專學校可建立合作機制,辦理雙聯學制,促進學校資源相互連結,強化兩岸高等教育的交流。

3.提升大學的競爭力,激勵大學與研究機構的進步:兩岸各大學可促成良性競爭與合作,在師資、設備、資源與教學成果等方面,提升大學的教育水準與品質。

三、就企業而言:


1.擴大企業選才範圍,強化企業之體質:無論大陸或台灣企業,不管在大陸或台灣地區,企業必須不斷甄選晉用人才,強化企業體質,兩岸在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下相互採認學歷,有利企業擴大人才晉用的管道與對象。

2.企業可增多產學合作機會,以創新育成新產品:大學與企業永遠需要合作的機會,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在兩岸企業的規模與產品,分享企業帶來的成果。

3.企業可與大學互助互利,提升高科技研發與創造新價值:高科技的研發,日新月異,企業可與大學共同追求高科技的知識與能力,以創造高科技的附加價值與高利潤。


四、就社會而言:


1.提升民眾素質,加強競爭力: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可增加學生就學機會,促成學生素質向上提升,以宏觀的角度思考,在現今全球一體的地球村氛圍中,可增進民眾的國際觀,並加強全民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2.解決民眾因婚姻或就學伴隨而來的升學與就業問題:自從兩岸開放探親、觀光、小三通與大三通以來,逐漸累積伴隨而來的升學與就業問題,日積月累,個案不斷增加中,這些民眾與社會困擾現象,可能解決,同時解除民困。 3.增進兩岸和平發展:對長遠的社會目標而言,兩岸學生來往就學,可能增進彼此生活、制度、價值觀的了解,有助於消除歧見及建立兩岸友好的關係,對兩岸長久和平發展十分有利。


參、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共同模式


二○○二年七月台灣公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交流正式建立法律架構,也是兩岸教育學術交流的關鍵轉變。近年,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兩岸關係趨於緩和與和平發展,陸生赴台就學、學歷採認、大陸學者聘任等議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也進入新階段。綜觀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共同模式,可分下列三項說明:


一、兩岸簽署學術交流協議:


兩岸各級學校締造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自二○○四年至二○○八年底止,共計七二六校,其中台灣地區計有一○三所,大陸地區學校計二二九所。

年份

地區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台灣地區

50

56

72

87

103

大陸地區

104

115

143

181

229


這些締盟合作案,有些採校級合作,有些採院級合作,甚至有些校內某一系所之合作。

二、大陸學者赴台訪問及講學:


大陸學者赴台講學或研修停留時間不得逾一年,參加研討會總停留期間每年不得逾四個月。自二○○二年至二○○八年底止,審核同意大陸學者赴台共計:

項目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身分別

教 職 員

6,242

4,660

5,436

6,009

7,619

9,404

10,200

研究人員

1,133

920

632

784

414

80

209

目的別

講 學

88

72

85

68

73

83

69

研 討 會

2,744

2,121

1,962

2,755

2,770

2,923

2,924


三、大陸學生赴台研修:


二○○八年開始台灣已放寬陸生赴台研修期限由四個月延長為一年。依現行法令規定兩岸學生教育學術交流活動可採各種方式進行。例如:

1.台灣各大學可赴大陸開設推廣教育等學分班。

2.台灣各大學可在金馬地區設進修學分班。

3.陸生赴台進行專題研究。

4.大陸學生赴台短期實習。

5.參加學術研討會、學術會議。

6.參加各種活動,如:參觀、訪問、比賽、演講、領獎、示範觀摩及其他公益性活動。


上述各種研修活動種類繁多,兩岸每年交流學生人數,公私立各校多者數百名,少者十數名不等。


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目前係朝向鼓勵交流的腳步邁進,雙方政府應該繼續在「尊嚴對等」、「互惠互利」、「開放管理」的原則下積極進行交流,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是兩岸關係的重要關節,藉著兩岸教育學術的交流與合作,兩岸教育學術界對於亞太地區甚至全世界的繁榮與穩定進步發揮重大的影響與具體貢獻。


肆、兩岸深化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的策略與展望

如上所述,數十年來兩岸教育已都有重大發展與成就,現階段且邁入歷史發展的重要契機。此外,若兩岸學歷的相互採認成為事實,促使兩岸互利互補的關係,將更加日益密切。須知兩岸在共同文化背景下,教育學術的交流與合作必將創造無窮的利基,其後續的發展潛力,更足以樂觀期待。


雖然如此,吾人深知兩岸教育發展與學術交流與合作尚待努力之處仍多,舉犖犖大者,具體建議如次:


第一,兩岸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須在正確的教育理念基礎下進行。


第二,教育永遠是國家最有利的投資,政府應重視各級各類教育的永續發展。


第三,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必須遵守對等、尊重、互惠等原則,創造雙贏的成果。


第四,高等教育的交流與合作必須尊重大學自主原則,政府可予監督,不宜干預。


第五,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應重視辦學理念、招生、師資、資金、圖書設備與其他。


第六,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的項目逐步可包括:相互招生、教師或學生交換、短期交流活動、學術合作、合作辦學、科研、職業培訓與課程開發等。


第七,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可由政府、學校與民間等共同參與。


第八,兩岸為促進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應充分提供信息,重視透明與公開的程序,取信社會大眾。
總之,教育與人才都是國家競爭力的根本,藉此兩岸在教育有了重大發展與成就之際,強化與深化兩岸學歷採認與學術交流,乃兩岸當前重大課題與當務之急,願大家共同努力,為中華民族與中華文化創造輝煌的新頁與篇章。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