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立法院通過勞動基準法的修正案,將「法定正常工時由每週四十八小時縮減為兩週八十四小時,一週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之後,如何降低工時縮減對企業及國家競爭力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便成為社會各界關切的議題。然而,由於政府主管機關對是否要提出工時縮減的配套措施,一直是抱持著模稜兩可的態度,在擔心勞資雙方反彈的情況下,政府主管機關該有的施政作為與魄力似乎已陷入進退失據的窘境。

究竟工時縮減需不需要配套措施呢?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因為,根據學者研究,當每週平均正常工時減少百分之一時,在勞動生產力未見提昇的情況下,台灣名目GDP將減少0.03%,實質GDP將減少0.84%,而消費者物價指數則將增加0.60%。至於工時縮減對台灣產業結構的影響,由於單位成本的提高,除營造工程業外,其餘產業實質產出及附加價值皆呈衰退現象。其中,尤其是以成衣及服飾業等傳統製造業產品減少幅度較大。雖然,服務業屬於勞力密集產業,但是由於工時縮減導致休閒時間增加,服務業實質產出及附加價值縮減的幅度因而較低。換言之,由於工時縮減意味著勞工福利效果的增加,進而會導致企業勞動成本的增加,因此,配合工時縮減而提供配套措施的主要目的便是在於降低工時縮減對勞動成本增加的負面影響。否則,勞工可能未蒙工時縮減之利,反而先受其害。

事實上,政、勞、資三方都十分清楚,配合工時縮減最主要的配套措施就是「工時彈性化」及「增加企業運用外部人力資源的彈性」;前者最主要的是在於「變形工時」及「部分時間工作」的安排與設計,而後者則是滿足企業運用臨時性或暫時性人力的需要。然而,由於勞資雙方各自立場的堅持,再加上政府主管機關的進退失據,配套措施似乎依舊只是停留在紙上作業的階段。

對勞資雙方而言,「工時」似乎只是勞動條件的一部份;但是,對於國家及產業整體發展而言,「工時」卻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因此,當勞工或勞工團體慶祝「法定工時縮減」目標實現之際,千萬不要忽視配套措施對於企業和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同樣地,雇主或雇主團體如何展現更大的誠意,以爭取勞工或勞工團體的認同,也應該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議題。當然,更重要地,政府主管機關如何適時發揮必要的影響力及決策能力,才是攸關工時政策成敗的重要關鍵。否則,在政策方向不確定的情形下,台灣經濟的競爭力或許將受到進一步的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