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工時縮減需要有配套措施當立法院通過勞動基準法的修正案,將「法定正常工時由每週四十八小時縮減為兩週八十四小時,一週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之後,如何降低工時縮減對企業及國家 競爭力 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便成為社會各界關切的議題。然而,由於政府主管機關對是否要提出工時縮減成之約|200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