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所有研究台灣史的人記住這一波反服貿協議的抗爭訴求。 讓我來幫這些人整理一下思緒,勾勒出他們的具體主張與執行方式。

1. 爾後,台灣跟全世界所有國家或大陸要簽任何協議前,一定要在立法院,向立委及所有媒體公布我方準備要去談判的內容全文,這樣才不會被批評為黑箱作業。至於談判對手會不會因此知道我方底牌,不在國人關心事項之內。

2. 談判代表在談判過程中遭遇的所有狀況,以及我方準備的回應方式,都必須先經由立法院朝野協商及充分發言,逐項表決後,才能向對方提出意見。這也是為了談判要透明化的必須程序。至於此一程序是否又會使對手得知我方的談判攻防策略,不在國人關切事項之內。

3. 談判代表與對方達成協議後,絕不可以擅自簽字,協議之雙方共識,以及與對方達成的協議條文,必須先經立法院朝野協商並排定議程後,在委員會及院會中逐條逐項討論審查。立法院有權全部或部分推翻我方代表認可的協議內容。立法院一天達不成共識,協議就一天不准簽字。至於我國會不會因此在國際上落後於其他國家而愈趨邊緣化,或是其他國家以後還敢不敢跟我們談判任何協議,不在國人關心事項之內。

這樣夠透明化了吧?
這樣夠尊重立法院了吧?
這樣一點也不鴨霸了吧?
你們的具體主張就是這樣,對不對?
很好,非常好!

如果就是這樣,請所有參與抗爭的學生連署簽名我的這些建議,以示向台灣的歷史負責。

也請所有民進黨及台聯黨工及立委簽名連署我整理出來的這些意見,以示向台灣歷史負責。

更重要的是,如果民進黨再度成為執政黨,請如此透明地去跟其他國家進行任何談判。如果到時候民進黨不這樣做,竟然說這樣做行不通,屆時請今日參與抗爭的所有學生以同樣的抗爭強度來抗議民進黨。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作者為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本文已刊登於103.3.20中國時報A14 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