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見重大兒童虐待案件—淺論危險評估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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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993年兒童福利法的通過,讓 台灣 地區強制性親職教育有了法源的依據,也開啟了親職教育實施的新頁。親職教育在國內長久以來都是屬自願性質的教育活動。但在兒童福利法通過之後,對於施予虐待兒童與疏忽照顧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依法強制性親職教育。

近年來自殺人口節節上升,父母帶著孩子、先生帶著太太、先生帶著太太、男人帶著女人、男孩帶著女友等等情節,觸目驚心的社會報導,似乎天天都在社會的每一角落不斷的發生著。自殺為活不下去、為被房東追討房租、為被債主追討欠債、繳不出子女營養午餐費等等與

觸目驚心的社會新聞,報導著又一個國三生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的消息。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總是會難過好長一段時間。又一個優秀的孩子走了 …. 「大家再見」、「不堪升學課業壓力」、「媽!對不起,我沒辦法了,再見!」、「爸!要打就打,要罵就罵!」、「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