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立委選制採行「重複登記制」的探討我國自1990年修憲首度引進「政黨比例代表制」,施行於全面改選後的國民大會代表以及立法委員的選舉。2005年修憲,雖將立法委員選舉制度修正為俗稱之「單一選區兩票制」,這是一種結合了「單一選區」[1]與「政黨比例代表制」的混合式選舉制度(mi隋杜卿|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