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日前大法官會議第784號解釋公佈,以往僅能就退學處分爭訟的學生,日後認為記過處分侵害受教育權或憲法上其他權利,仍可提出爭訟,然若情節輕微者,或須尊重教育機構判斷餘地,仍應肯認處分合法云云,給威權時代的「特別權力關係」,在學生部分,徹底將其掃王瀚興|2019年10月31日
國政評論支付命令制度之訴訟權保障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如金光黨以假換真,以法官、檢察官辦案為由,寄送偽造傳票,要求民眾將存款領出或以轉帳之方式交付等等,邇來則改以支付命令制度作為詐騙手段,利用民眾法律知識不足,未即時提出異議,使其得以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請求強制執行,遂行詐騙蔡岡霖|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