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擋民進黨路 管中閔就是下場
明朝徐有禎為了構陷于謙,發明「意欲」2字,意指還沒做壞事,但是腦筋裡有這個念頭。今日公懲會則發明了「新型態業務」一詞,來定管中閔的罪。 民進黨 這個東廠政權,為了打擊異己,什麼莫須有的罪名都能編派。 五四運動就有的「寫社論」,居然在100年

明朝徐有禎為了構陷于謙,發明「意欲」2字,意指還沒做壞事,但是腦筋裡有這個念頭。今日公懲會則發明了「新型態業務」一詞,來定管中閔的罪。 民進黨 這個東廠政權,為了打擊異己,什麼莫須有的罪名都能編派。 五四運動就有的「寫社論」,居然在100年

日前管校長案件,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將程序公開,或稱乃因本件屬於社會矚目案件,且105年修法改成必要時得以公開審理云云。筆者或有不同意見。 首先,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規定,若公懲會認定有必要,或受移送人主動要求,則審理程序得公開(條文從

雖管中閔校長終於就任,不過有識之士仍認為無理掣肘,恐不罷休。果然,監察院於1月15日認定管校長於政府任內以匿名發文,一年獲得65萬元,數額多,次數繁,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的兼職規定,輿論譁然,筆者有不同見解,供各位朋友參考。 首先,依《

日前葉前部長俊榮終於將延宕許久的管中閔台大校長案件,做明快的處理。然蔡總統事後於臉書發文,頗有微辭,且行政院方亦認,葉前部長先斬後奏之舉,有損「行政倫理」。後學以為皆恐有謬誤,試申述之。 首先,周星馳先生電影《威龍闖天關》情節:當山西知縣給

經過500天長期等待,終在2018年尾,教育部長葉俊榮教授召開記者會,對延宕已久的臺灣大學校長核准案「勉予同意」,並且要校方3個月內提出遴選程序瑕疵報告云云,雖然叫好不斷,然筆者容有其他見解。 今年初仙逝的李敖之先生,曾介紹《七金人》電影之

台大校長管中閔聘任案後座力驚人,前面已經折損兩位教育部長,監察院也為此兩度糾正教育部,葉俊榮昨天平安夜前宣布勉予同意聘任的驚人之舉,管案歹戲終於即將落幕。儘管此事餘波仍將不斷,但拆除管案炸彈卻已成事實,這恐怕是九合一選後 民進黨 另一高明的

台大校長懸而未決,監察院也來插一腳,刷存在感。但是從監察院記者會的內容來看,這個對台大與教育部的糾正案,除了多補潑了管中閔幾桶髒水外,對於解決延宕的台大校長聘任案,完全沒有任何實質助益。 ●「違法」兼職,到底違什麼「法」? 首先,調查報告指

緣管中閔校長的爭議,目前已經由校內、教育部、監察院,現在進展到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親自出馬,要調查管中閔有無刑責,鋪天蓋地,好似目前上映續集的「環太平洋」,已經出現「第五量級」的怪獸,管校長與台大,來到迫害的終點,也是希望的起點,望您們堅持,珍

緣管中閔校長業已順利通過台大校長遴選,或質疑:其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有利益迴避疑義,且有論文抄襲疑雲,後者已被證明子虛烏有,前者方面,在下則提出不重覆的司法實務論點,駁斥聲討管校長含沙射影的指控。 首查,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