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監聽權回歸司法後 拘提權也應速回歸司法法務部將推動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刪除檢察官的監聽票核發權,將之回歸法院,以保障人權,有助改善目前偵查中監聽浮濫,導致嚴重侵害人民隱私、通信自由的基本人權現象。 轉由法院法官核發後,如同羈押、搜索等強制處分權歸由法院行使一般,多一層監督李禮仲|200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