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大學自治與法律保留原則何者為重?─以大法官見解而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作出一個震驚 台灣 各大學的判決,認為各大學以校規規定學生有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學分不及格,將予退學的規定,已經違反「法律保留」的原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有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因此,該校規應失效,被退學的世新大學學生,應回復其陳新民|200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