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司法象牙塔的法官法修法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法官法》部分條文,對於法官評鑑機制、職務法庭及懲戒方式有諸多改變,尤其是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可直接請求個案評鑑。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亦表示,法官法修法是司法改革重要的里程碑,打造自我反省的司法,有效地揪出傷害司法公正性的不
何展旭|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法官法》部分條文,對於法官評鑑機制、職務法庭及懲戒方式有諸多改變,尤其是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可直接請求個案評鑑。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亦表示,法官法修法是司法改革重要的里程碑,打造自我反省的司法,有效地揪出傷害司法公正性的不
法官性騷助理,原本被判免除職務,提起再審後竟只改判罰俸,引發輿論譁然。受命承審法官雖親上火線辯白,未料不但無法平息爭議,卻引起更多質疑,甚至司法院也認為這個判決不符社會期待。 對於本案,司法院將敦請監察院研議提出再審,但現行法官法中有關職務
我國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過去實務界均以此為據,嚴格字面解釋,認為法官與一般公務員不同,而無退休年齡限制。而司法院透過68年一紙函示,建立了法官優遇
法官法自今年元月實施以來,各界期待透過引進外部督監、淘汱不適任法官的評鑑機制,八個多月僅受理四件,更只有兩案遭到議處,各界對此反應不一,褒貶互見。現行法官法規範重點,除法官身分、給與及職務之保障之外,主要還包括法官來源的變革、強化法官職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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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法,未來法官將有定期評鑑機制,淘汰不適任的「恐龍法官」,如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亦得透過法院、檢察署或民間團體,要求司法院評鑑不適任法官,予以懲戒或懲處。馬總統及司法院長賴浩敏均表示,法官法除能給法官審判獨立及職務保障之外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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