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是如何尊重其意見,而非單純的出席會議——關於國中、小校務會議應邀學生代表出席的延伸性思考
報導立法院的教育委員會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的修正草案,這其中的一項重大變革,便是考量到國中、小學生成熟度及其賦予參與校務會議的意見表達權利,修法在現有校務會議成員組成條文中,增列『應』邀請學生列席會議,雖然還是初審通過,而非三讀表決的定案
王順民|

報導立法院的教育委員會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的修正草案,這其中的一項重大變革,便是考量到國中、小學生成熟度及其賦予參與校務會議的意見表達權利,修法在現有校務會議成員組成條文中,增列『應』邀請學生列席會議,雖然還是初審通過,而非三讀表決的定案

1994年元月是國內大學校長產生方式的分水嶺。之前的《大學法》規定「大學…校長…國立者,由教育部聘任;…私立者,由董事會報請教育部核准後聘任之。」之後,大學校長的產生一定要經過遴選委員會遴選的程序。 此案的形成曾經過冗長討論。先是立法院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