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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政評論

擺盪在社會性促進與社會性補償的諸多迷思--關於身障學雜費減免增訂排富條款的人文思索

報載教育部修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的減免辦法,規劃從 97學年度起,將現行的學雜費減免增訂了所謂的「排富條款」,亦即,家庭年所得只要是超過100萬元者便不再給予補助,推估會有5萬人因此被排除在外;再者,學雜費的減免標準也將由

王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