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政士法》覆議 絕非矯情
地政士法的修正案,給予地政士得逾期申報登錄及查獲不實尚得改正不罰的空間。行政院卻提覆議,看似不近人情。但為維護實價登錄制度,此舉卻絕非矯情,而是不能不做。針對近幾天媒體報導的爭議點,我特別整理說明,以問答方式呈現,提供社會大眾及立委諸公參考
林建甫|

地政士法的修正案,給予地政士得逾期申報登錄及查獲不實尚得改正不罰的空間。行政院卻提覆議,看似不近人情。但為維護實價登錄制度,此舉卻絕非矯情,而是不能不做。針對近幾天媒體報導的爭議點,我特別整理說明,以問答方式呈現,提供社會大眾及立委諸公參考
實價登錄 政府為推動居住正義,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降低目前不動產資訊不對稱情形、避免不當哄抬 房價 ,於100年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合稱「實價登錄地政三法」。 權利人或地政

地政士法修正案立院三讀通過,給予地政士有申報登錄逾期及不實的限期改正免罰機會。但如此修法,「假」資訊將充斥。贊成政院提覆議,不該如此修法。 去年聯合報媒體選出的年度代表字「假」,反映社會對食安、軍事管教、污染排放防治等不該做假。不動產交易資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了地政士得限期改正免罰的規定。但隨即引來行政院可能提出覆議。為什麼?經濟學講究誘因,如此修法,「假」資訊將充斥。 因不動產交易資訊必須在實價登錄中揭露,有九成以上是由地政士申報登錄,故地政士在實

地政士法的修法需要在「公平」與「正義」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 不動產實價登錄自民國101年8月施行,根據內政部資料,至102年11月30日為止,完成申報登錄件數有62萬件,如期申報登錄比率達99.99%;裁罰件數共105件,其中地政士9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