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直轄市原住民的區自治欣聞12月初行政院院會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賦予原住民區自治法人地位,使我國直轄市所轄的次級地方組織邁向「雙軌制」;也就是說,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法人組織;而非原住民區域為直轄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這個草案的源由在於我國99年12月2王皓平|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