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復歸於『幼有所長』的當代兒童福利及其托育服務意涵初探
一、前言 1993年之際, 台灣 已然邁入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並以25年的時間,在2018年正式步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y),依此人口老化的發展速度,推估台灣地區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hyper a
王順民|

一、前言 1993年之際, 台灣 已然邁入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並以25年的時間,在2018年正式步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y),依此人口老化的發展速度,推估台灣地區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hyper a

報載自明年( 2012年)一月一日起現行的幼稚園與托兒所均要陸續地轉型為所謂的「幼兒園」,幼兒園將可收托二至六歲的幼童,而主管機關亦統一歸為教育部主責,對此, 台灣 將成為亞洲第一個採行幼托整合制度的國家。 誠然,幼托整合制度的擘劃與推動,
報載某知名童星因為替徵信業者不當的代言,以致於引發各界輿論的軒然,只是,要如何從單一個案裡以進一步地探究背後所隱含的諸多意義,這才是事件風波暫告一段落之後的應該作為。 誠然,童星之於抓外遇的代言廣告,本身已經是存在某種的爭議性,但是,擴大來
根據民間社福團體調查指出:去年(2009年)年 台灣 地區的新生兒只有十九萬一千人,但是,父母不要孩子的現象卻也是居高不下,累計近五年下來共計有2,407名的棄兒,平均每年有481名,換言之,台灣社會每天約有1.3個孩子是被惡意遺棄的,尤其
隨著社會變遷的發展型態,這使得居家性質的托嬰照顧蛻變成為某種隱含範疇經濟的產業規模,對此,關於居家式托嬰照顧服務的論述,就不應該只是立法工程或行政作為的論述思考,而是有其拉大到政策層面的思辨討論,特別是相與關聯之各種組合命題的必要性提問。
又到了每年一度的兒童節日,由於社會的進步以及與世界的接軌,這使得兒童節慶多少成為了政府公部門政令宣導的一部份,於是,相應於國際兒童日的到來,教育當局提出了「親子愛眼護照」藉此呼籲父母雙親注重孩子幼童的視力保健,除此之外,亦贈送給偏遠地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