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將修正《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改變未來境外招生圖像?
近日(109年7月29日),教育部發佈預告,將修正《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及《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其中,相較於僅將重點置於放寬僑生重新申請回國就學之資格、放寬校方董事長或董事監護僑生人數上限及各校招收僑生之外加名額改以各校前一

近日(109年7月29日),教育部發佈預告,將修正《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及《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其中,相較於僅將重點置於放寬僑生重新申請回國就學之資格、放寬校方董事長或董事監護僑生人數上限及各校招收僑生之外加名額改以各校前一

報載立法院三讀通過<大學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將新住民配偶增列為特種身分學生,也就是說,修法之後,經歸化後的新住民,得適用與蒙藏學生、僑生、大陸地區學生等外國學生,以進入我國的大學攻讀學位,藉此提供更為友善多元的入學管道與學習環境。 持平而
日前大法官會議第784號解釋公佈,以往僅能就退學處分爭訟的學生,日後認為記過處分侵害受教育權或憲法上其他權利,仍可提出爭訟,然若情節輕微者,或須尊重教育機構判斷餘地,仍應肯認處分合法云云,給威權時代的「特別權力關係」,在學生部分,徹底將其掃

韓國瑜 日前在青年座談會中語出驚人,說大學生和碩士生應該要出國當交換學生一年,提升國際觀和語言能力來強化 競爭力 ,費用在他當選總統後由他來想辦法。這項石破天驚的計畫,初看會被認為不具可行性,因費用必然是天文數字,政府沒有能力負擔。但仔細思

報載針對臥病在床的國、高中職身障學生,從地方政府到中央主管機關研擬進行所謂的制度性排除舉措,藉此箝制這些弱勢學生在家教育的相關權益保障,而這也使得相與衍生的非文明化退步觀念,是有它嚴肅檢視的必要。 基本上,從國中的義務教育接軌高中職的12年

報載文化大學在日昨的校務會議裡決議自本學期(107學年度)起直接取消現行大學部雙二一的退學制度,也就是說,即便是出現連續兩學期不及格的學分數達到該學期的二分之一,都會給予繼續就讀的向上機會,而這也說明了作為重要生員或生源以及另類聲援的「學生

救國團今暑假將推「 兩岸 青年上海行」、「七彩雲南活動隊」等活動,招攬高中生到大陸,並疑似宣稱要「協助學員評估未來升學就業趨向」,陸委員認,此活動合作單位是中國的「文化部外圍統戰機構」,政府將密切關注。救國團則認大陸研究文教基金會舉辦的活動

敬愛的部長: 我是一個老師也在學校兼任行政工作,即將有位新的大大大老闆,就以教育界老兵的身分,寫一封短信表達心聲。 台灣 有將近一萬一千所學校,其中六千兩百多所幼兒園稱園長,其他都有校長。如今台灣大學終於有了校長,只是與四千多所學校一樣,不
面對全球化即時的通訊和進步技術, 兩岸 大學生世代在享受便利與透明的大量資訊的同時,他們的文化規範和價值觀也發生改變。筆者近年來追蹤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互動,發現雙方都有不少的改變,值得關注。 以赴陸台生為例,自一九七九年起,大陸開放廣州暨南

學習公共政策的人大多數聽過「決策錯誤比貪污更可怕」這句話,提出此一觀點的時空背景是,一個基層人員收了幾萬元紅包,可能坐牢;但一個清廉的政府首長做錯決定,可能浪費國家預算幾十億,甚至要用更多的資源,扭轉收拾錯誤決策造成的殘局,尚不包括受到錯誤

日前有建國中學與武陵高中校長,疑似因赴大陸升學人數暴增,而遭調查局「關心」,舉國譁然。或傳言: 兩岸關係 條例第23條與82條相關罰則,認為校長輔導學生到大陸就讀大學,恐涉及刑責,然若推薦函入罪,才是千古奇談!筆者引用教部函釋與實務判決,以

一○七學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日前公布,成績分級後,均標為45級分,但高雄某所偏鄉公立高中全校沒有學生超過40級分,最高者也只有39級分,問題到底是出在學生、學校或政府呢? 學校學務主任上網在PTT發文替學生說話,更表示「錯的不是學生,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