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是基層的教學工作,教師越需要更多的耐心、關心和愛心。例如國小的學童,由於年齡幼小,懵懂無知,一切都必須從頭教起,而除教學外,尚需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教師工作負擔極為沉重,但在編制方面,各級學校,包括幼稚園在內,每班的教師編制都是兩人或兩人以上,惟獨小學每班教師的員額僅有一點五人。這種不重視基層教育的結果,使教育的根基不穩固,也使得高層級的教育工作者抱怨學生素質低落,大大影響教育的成效。
過去教育部也曾計畫對國中小的組織做大幅度的調整,一方面符合教育的潮流,另一方面也提昇教學的成效,可惜的是因國中小的教育屬地方政府的職權,增加員額編制都可能加重地方政府的負擔,因此僅能做小幅度的調整,對整體學校運作並無徹底性的變革。如今,世界教育的潮流在變,教育改革也正如火如荼的開展,國民中小學的組織也已到非全面性再造不可的地步了。
在減少開支方面,在規劃方案中將教學無關的行政工作或勞務採外包的方式處理應是明智之舉。政府組織再造中本就強調民間可以更有效率執行的業務就應外包,不僅可以減少開銷、增加效率,同時亦可創造商機。多年來技工、工友出缺不補,採取勞務替代方案;而除勞務外包外,如學校福利社的業務、營養午餐、學生宿舍的管理、保全,均可採取外包的方式處理,所節省的經費則可以用來增加教師或其他專業人員的員額,可以說一舉數得。
除了經費的考量及贏得地方政府的認同與支持外,這波的國中小組織調整,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二、組織員額應具彈性:每個學校因學校規模大小、所處地域之不同,教師素質不一、學生特質差異,各校間都有相當大的差異性,若規定齊一的組織架構、相同的員額標準,則不能適應各校的需求,結果有些人力虛設、有些業務無人處理,不僅浪費人力,也降低效率。此次的組織員額規劃,應脫離學校原有組織及人力的配置,每班應有多少員額的規定,採取總員額管制的理念,將學校依據班級數區分為數個組距,之後再規定每個組距內學校教師、專業人員、職員的計算標準,只要是在總員額規定的範圍內,各校可彈性的調配成立處、組,以適應各校的差異。
三、重新檢討教師教學時數的制度:為使教師的工作負擔較為公平,目前對各科教師均定有教學時數,但教學時數是否公平,常成為討論的焦點。國文教師為何僅需教十二節?藝能科教師為何要授課二十二節至二十四節?另外授課時數不足尚需配課,教師不是有任教科目的限制嗎?配課不是學校違法請無該科任教資格的教師開課嗎?而今九年一貫的課程即將實施,教學科目已統整為教學領域,同時因是學校本位的課程,教師尚需負責課程、教材的發展,而教學時以協同方式教學亦無法精確的計算教學時數。是以除教師員額應以總量控制的方式編列外,教師的教學負擔也不能再以過去計算教學時數的方式所有學校適用,而應是全校的教學負擔由全體教師公平分攤的方式由各校自訂教師的教學時數,方能符合各校的需求。
五、落實教、訓、輔合一的精神:在研擬的方案中擬將訓導處更名為學生事務處,此舉應再詳加考量。大專學生因心智已較成熟,不再需要老師的「訓導」,因此大學法修改的過程中將訓導處改為學生事務處。但在中小學中,學生年歲尚輕,需要老師更多的關心,更多的輔導,因此,特別要將教、訓、輔結合在一起設立專責的單位,此單位的名稱也許可由各校自訂,但其
(90.6.12中央日報文教報)
國中小組織再造 再創教育奇蹟
作者楊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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