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日前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全球最大汽車製造廠有意來台設廠,且已和他第二次會商,媒體猜測就是德國福斯汽車公司。此舉可充分顯示兩岸即將簽訂的ECFA,效益已經提前發酵,正可戳破民進黨的不當指控。

貳、分析

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以意識形態治國,兩岸關係緊張,台灣陷入邊緣化的危機。所幸,政黨輪替後,國民黨重新拿回執政權,積極推動兩岸關係正常化措施,實施直航、開放陸客來台觀光、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放寬大陸投資限制等方案。

根據媒體報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之前,就不斷有吸引台商返鄉,連外商也看好未來後ECFA時代的龐大商機,各項大型投資案絡繹於途:最有名的例子就屬德國福斯汽車公司(Volkswagen,簡稱VW)傳出有意來台設組裝廠,投資金額將在新台幣10億元以上。另外,還有十家日商指定在食品、能源環境與電子書領域與台商合作,共同拓展大陸與國際市場。

近來兩岸更加速推行簽署與大陸簽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簡稱ECFA),並已於6月29日於重慶簽署。未來不但可落實兩岸經貿正常化,還能讓台灣變成各國進軍大陸的跳板,可望再創台灣經濟新榮景。惟民進黨卻為反對而反對,不願意理性面對台灣的困境,堅持反對兩岸簽署ECFA,並一再汙衊該協議,造成民眾的誤解。

這種投資景況與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多數外商原本欲以法治健全的台灣做為基地,進軍大陸市場,民進黨執政期間對外卻幾乎是採鎖國的作法,還不斷以挑釁的態度對抗大陸。使得許多外商紛紛撤出台灣市場,改在香港、南韓首爾,或中國大陸北京、上海設立據點。即使未完全退出台灣的外商,也選擇縮減在台的規模。

現在外商一反過去撤離台灣市場的作法,主動要求來台投資,主要的原因在於,兩岸簽訂ECFA將能降低彼此的關稅、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促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往來,提升雙方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尤其台灣的製造業原本就以製造優質的產品著稱,加上台灣商品在大陸市場與高品質幾乎劃上等號,價格與高價的日本商品同等級。因此,外商紛紛規劃來台投資。

參、建議

外商有意來台投資固然值得額手稱慶,但不可否認台灣的投資環境仍有一些改善空間,本文提供幾項建議如下:

一、持續推動貿易協定、服務業貿易協定及投資保障協定等三項協定:ECFA簽訂僅是兩岸經貿合作的開端而已,後續的的貨品貿易協定、服務業貿易協定及投資保障協定等三項協定影響更為深遠,雙方磨合的空間恐怕將會更大。故政府應積極研究相關內容,爭取我方的利益,儘速簽訂三大協議,以落實兩岸經貿正常化,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推動兩岸產業界建立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吸引更多的台商及外商投資。


二、與主要貿易伙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是指區域內會員國間透過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以免除彼此間貿易之關稅及非關稅措施,而對區域外的國家,仍維持其個別的關稅或其他非關稅措施。由於WTO多邊談判進度緩慢,近年來,兩國間簽訂FTA,或於區域間成立自由貿易區蔚為潮流。這些雙邊或多邊的貿易協定最大的特色,在於特定國家相互給予貿易免稅或極低關稅之優惠。以亞洲地區為例,根據聯合國的資料,2000年至2008年間亞洲國家已經完成了42個FTA。過去台灣僅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與薩爾瓦多等小國簽訂FTA,這四個國家佔台灣對外貿易比例只有0.18%之譜,效益相當有限。台灣為外貿為主的國家,自然不能在此波全球FTA浪潮中缺席,積極與主要貿易伙伴簽訂自由貿易協議,透過互相減免關稅,爭搶國際市場。


三、解決勞工問題:台灣的教育程度高、人力素質優異、工作效率更是遠勝於其他國家,故能吸引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來台生產。惟相對而言,人力成本也較高,有部分產業仍需要大量的人力的產業,就難以在台灣從事生產。政府對於外勞的政策也相對保守,不但引進的數量嚴加控管,而且還適用我國的最低工資,使得在台灣聘用外勞難上加難,而且即使能雇用外勞,成本遠高於鄰近國家。這方面也是政府需省思的問題,如何在不影響我國就業的情況下,適度放寬外勞政策。


四、主動赴外國招商:台灣擁有極佳的投資環境,根據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今年度第一次的投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台灣排名第四,在全球50個國家中排名是全球第四,次於瑞士、新加坡、挪威,跟荷蘭並列。政府應積極赴各國宣導,介紹ECFA所將產生的效益與台灣的各項優惠措施,鼓勵世界各大企業來台投資。


五、避免外商搭便車:ECFA提供諸多關稅的優惠項目,惟應加強防範外商透過此方式,以搭便車的方式從中獲取利益。例如報載:有些外商來台設立公司生產,但卻從母國將幾乎是成品輸台,在台灣做少許或簡單加工,就輸往大陸享受零關稅,等於只是來台過個水。為此ECFA中將從嚴訂定兩岸早收清單原產地認定標準,附加價值率從40%起跳,有的產品甚至訂到50%。外商若要享受該項關稅優惠,必須確實在台生產相當程度的比例。這方面需要兩岸政府嚴格執行,否則相關規定恐淪為空談。

肆、結論

上個月兩岸還未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就已經吸引諸多跨國企業釋出來台投資的意願,相信在6月30日簽署ECFA後,兩岸跨入經貿合作新時代後,將會有更多的外商以及在外的台商主動在台灣投資。惟如本文所述,政府應儘速改善國內的投資環境,並與大陸簽訂三大協定,以及跨大與主要貿易伙伴簽署自由貿易協議,讓更多的台商與外商增加在台投資的誘因。

(本文刊載於2010年7月5日中央日報智庫論壇)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