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日前馬英九總統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問題進行的政策辯論中,蔡主席提到「台灣與中國簽署ECFA,將引發台灣有史以來最龐大的財富重分配」。事實上,財富重分配是在經貿自由化後,造成市場結構改變所產生的結果,無論簽FTA、ECFA或是都不簽,都必須面對。當今問題不在於簽ECFA與否,而是我們的政府有無能力,為國家解決在貿易自由化下,財富重分配所帶來的問題。

二、自由貿易造成全世界大部分國家所得差距擴大

世界自由貿易就如同是雙面刃,一方面可以帶來經濟成長的好處,另一方面卻可能造成財富拉距擴大等負面效果。因此近十多年來,世界各國在享受自由貿易帶來所得增加與經濟成長甜美果實的同時,也產生了所得差距逐漸擴大的問題。

根據主計處統計資料(表一)觀察世界各主要國家,包括:南韓、美國、新加坡、甚至是日本,近十幾年來之五等分位差距倍數(最高20%家庭所得為最低20%家庭所得之倍數)逐漸上升,南韓由3.94上升至5.00,美國由8.48上升至10.29,新加坡由13.8上升至31.9,日本由4.72上升至6.07;另一方面吉尼集中係數各國亦逐漸增加,顯示近十年來世界各國之貧富差距正逐漸擴大。

表一 主要國家(地區)家庭所得分配狀況

年別

中華民國

日本(a)

南韓

(a,都市)

美國

新加坡

(a,全體家庭)

五等分位差距倍數

吉尼

係數

五等分位差距倍數

吉尼

係數

五等分位差距倍數

吉尼

係數

五等分位差距倍數

吉尼

係數

五等分位差距倍數

吉尼

係數

1995年

5.34

0.317

4.72

3.94

0.26

8.48

0.36

13.8

0.45

2000年

5.55

0.326

4.74

4.19

0.27

10.15

0.41

20.9

0.49

2005年

6.04

0.34

5.97

4.73

0.29

10.17

0.40

31.9

0.52

2007年

5.98

0.34

6.39

5.08

0.30

10.29

0.40

2008年

6.05

0.341

6.07

5.00

0.3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附註:本表之資料為各國官方發布數字,各國間所得內涵相異,不具嚴謹比較基礎,例如:我國為全體家庭之可支配所得,美國為全體家庭所得,且所得內含資本利得及非現金移轉收入;日本(a)為年間收入(稅前之所得總額),惟88年起才納入農家,91年起再納入單人戶;南韓(a)係都市薪資家庭(不含單人戶及農家)之可支配所得;新加坡(a)為全體家庭,於89年前為全體家庭工作所得,89年起為平均每人工作所得,不含社福移轉收入及繳稅支出,因此倍數及係數較高。

三、過去十年來,我國所得差距逐漸擴大

由表二來觀察我國家庭所得分配狀況,2000年至2008年間5等分位差距倍數由5.55倍增至6.05倍,2001年更升至6.39倍;同期間,吉尼係數亦由0.326上升至0.341,兩項指標均顯示我國所得差距有擴大的趨勢。即使這幾年來台灣僅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與薩爾瓦多等小國簽訂FTA,若計算這些已簽署國家貿易對我國外貿易比例,也僅佔0.18%,也就是說我們並未與任何重要國家簽訂FTA,卻仍存在財富重分配問題。以此來看,與他國簽訂FTA亦或是ECFA與「財富重分配」的問題實際上並無直接的關聯,也就是說「財富重分配」是在全球化的趨勢下,世界各國皆會面臨的問題。

表二 我國家庭可支配所得分配狀況

年別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5等分位

差距倍數

5.55

6.39

6.16

6.07

6.03

6.04

6.01

5.98

6.05

吉尼係數

0.326

0.350

0.345

0.343

0.338

0.340

0.339

0.340

0.341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四、執政當局應積極提出因應對策

在經濟全球化下,各國一方面積極參與全球及區域性的經貿組織外,也紛紛與他國簽署FTA,造成各國就業市場結構轉變進而造成所得重分配。2007年IMF「World Economic Outlook- Globalization and Inequality」報告也指出,自1980年代以來,各國的吉尼係數,平均每年增加0.45,其中約95%可由技術進步因素所解釋。因此,財富重分配問題並非ECFA原罪,是在經貿自由化的發展下產生的問題。

未來我國將與中國大陸簽署ECFA,或是與美國、新加坡、東協等國洽簽FTA,對於受衝擊的產業與勞工,政府應搭配租稅政策、產業發展政策及主動協助勞工,並儘早擬定各項福利及稅制調節措施,降低所得差距、改善貧富不均問題,讓所得重分配產生的影響降到最低。

五、結論

自由貿易自然會造成財富重分配,無論是簽ECFA、FTA、甚至是都不簽,各國皆無法逃避可能造成財富重分配的命運。如果簽ECFA能夠帶領台灣經濟進步,進而走向全世界,那麼大家要做的應該是監督政府,幫助弱勢產業與勞工轉型,積極扭轉所得差距擴大的趨勢,台灣才會更有希望、再創經濟奇蹟。

(本文刊載於2010年5月7日中央日報智庫論壇)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