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投日合併九合一選舉的時間逼近,11月24日投票倒數五天,東奧正名公投案再度引起台灣民眾和國際社會的關切,甚至有日本媒體來台採訪並報導此一公投案。國際奧會(IOC)更多次表達對我正名公投的關注,三度來函中華奧會重申不核准改名,並嚴正表明若以政治力干預中華奧會代表名稱(要求奧會申請更名),國際奧會可能中止或撤回對我國奧會承認。
由於台灣大多數的民眾並不了解,我選手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參與國際活動的機會,是1981年我政府和國家奧會共同努力,與國際奧會協議的結果,再加上民進黨政府默許此公投案的積極宣傳,卻沒有明確告訴民眾東奧正名公投若通過,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反而再三表示若該案通過,中華奧會可自行選擇處理或不處理,甚至宣稱若IOC懲處臺灣,政府可以去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以下簡稱ICJ)控告,企圖將政府責任推的一乾二淨。
另有坊間傳出不少民眾明知更名有風險,卻想要看正名公投過關後,政府後續如何處理的聲浪,且公投法剛修法通過門檻降低,該案通過機率極高,臺灣運動選手的權益也將暴露在危機當中。
東奧正名公投案訴求理由,聲稱台灣曾在1960、1964、1968年福爾摩沙、Taiwan名義參加奧運,但是當時以台灣名稱參賽是被迫接受。另舉1992年荷蘭奧會成功正名,以及2016年,巴西奧會停權遭國際奧會停權,但國際奧會仍會保障巴西選手的參賽資格,試圖說服民眾接受「正名」不是有前例,更不會影響台灣選手的參賽權利。
眾所皆知,荷蘭和巴西皆是聯合國的國家會員,且沒有兩岸關係的複雜因素,然而以臺灣當前的國際地位與處境,又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以及中國大陸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影響力,臺灣須考量申請正名可能遭遇除籍的最壞結果。
此外,ICJ是處理聯合國主權國家間的紛爭,其判決對國際奧會不具效力,臺灣也無沒資格到ICJ控告。
對於台灣選手因正名案可能無法參與國際賽事的問題,有部分人士企圖以選手可以用「難民隊」或「獨立運動員」名義出賽說服大眾,但相信多數出賽的選手是一部分的原因是出於愛國心,希望以國家代表身分出賽,且若被國際奧會停權將影響所有運動選手的參賽資格,不只亞奧運選手,還包括單項運動的各項國際賽會,因為「國際運動組織」主要分為四個系統:1.國際奧會系統、2.國際運動總會系統、3.國際大學運動總會系統,以及4.世界運動會系統,上述這些運動組織各自獨立,但又彼此連結。若因中華奧會遭停權或除籍,我國選手將不能參加各項協會的賽事,無法累計積分,進而取得奧運參賽資格,更傷害他們的未來職涯發展,不可不慎。
IOC相當於「體育聯合國」,臺灣透過會員身份,方能和世界各國進行運動相關交流,提供臺灣參與國際事務的重要機會。因此,保障台灣多數運動員權益,讓台灣體育不與世界脫軌,就是令東奧正名公投不通過。
執政黨實有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教育民眾此公投問題的嚴重性,包括除籍的後果、停權對臺灣運動選手可能造成的傷害,而不是放任正名案持續發酵,將責任推託給名義上的民間團體,實質上經費百分之百來自於政府的中華奧會,甚至透過與其友好的媒體,在政論節目中持續宣傳,說服大眾支持正名案。
最後,期望有更多的運動選手挺身而出,為自身的權益而戰,表達對於東奧正名公投的憂慮。
(本文曾刊登2018年11月19日蘋果即時論壇)
由於台灣大多數的民眾並不了解,我選手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參與國際活動的機會,是1981年我政府和國家奧會共同努力,與國際奧會協議的結果,再加上民進黨政府默許此公投案的積極宣傳,卻沒有明確告訴民眾東奧正名公投若通過,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反而再三表示若該案通過,中華奧會可自行選擇處理或不處理,甚至宣稱若IOC懲處臺灣,政府可以去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以下簡稱ICJ)控告,企圖將政府責任推的一乾二淨。
另有坊間傳出不少民眾明知更名有風險,卻想要看正名公投過關後,政府後續如何處理的聲浪,且公投法剛修法通過門檻降低,該案通過機率極高,臺灣運動選手的權益也將暴露在危機當中。
東奧正名公投案訴求理由,聲稱台灣曾在1960、1964、1968年福爾摩沙、Taiwan名義參加奧運,但是當時以台灣名稱參賽是被迫接受。另舉1992年荷蘭奧會成功正名,以及2016年,巴西奧會停權遭國際奧會停權,但國際奧會仍會保障巴西選手的參賽資格,試圖說服民眾接受「正名」不是有前例,更不會影響台灣選手的參賽權利。
眾所皆知,荷蘭和巴西皆是聯合國的國家會員,且沒有兩岸關係的複雜因素,然而以臺灣當前的國際地位與處境,又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以及中國大陸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影響力,臺灣須考量申請正名可能遭遇除籍的最壞結果。
此外,ICJ是處理聯合國主權國家間的紛爭,其判決對國際奧會不具效力,臺灣也無沒資格到ICJ控告。
對於台灣選手因正名案可能無法參與國際賽事的問題,有部分人士企圖以選手可以用「難民隊」或「獨立運動員」名義出賽說服大眾,但相信多數出賽的選手是一部分的原因是出於愛國心,希望以國家代表身分出賽,且若被國際奧會停權將影響所有運動選手的參賽資格,不只亞奧運選手,還包括單項運動的各項國際賽會,因為「國際運動組織」主要分為四個系統:1.國際奧會系統、2.國際運動總會系統、3.國際大學運動總會系統,以及4.世界運動會系統,上述這些運動組織各自獨立,但又彼此連結。若因中華奧會遭停權或除籍,我國選手將不能參加各項協會的賽事,無法累計積分,進而取得奧運參賽資格,更傷害他們的未來職涯發展,不可不慎。
IOC相當於「體育聯合國」,臺灣透過會員身份,方能和世界各國進行運動相關交流,提供臺灣參與國際事務的重要機會。因此,保障台灣多數運動員權益,讓台灣體育不與世界脫軌,就是令東奧正名公投不通過。
執政黨實有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教育民眾此公投問題的嚴重性,包括除籍的後果、停權對臺灣運動選手可能造成的傷害,而不是放任正名案持續發酵,將責任推託給名義上的民間團體,實質上經費百分之百來自於政府的中華奧會,甚至透過與其友好的媒體,在政論節目中持續宣傳,說服大眾支持正名案。
最後,期望有更多的運動選手挺身而出,為自身的權益而戰,表達對於東奧正名公投的憂慮。
(本文曾刊登2018年11月19日蘋果即時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