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暨專業方面:
一、確認師資培育的目的
在學生時代,常有人說書唸得好的,未必會教人。相同地,師資培育一直有許多不同理念的衝突,有些學者希望教育培育一個有術業專精的學者,有些學者期盼教育訓練出一個個具有教育專長的教學者。這兩者的差異,是影響整體國家教育學程與師資培訓重大的因素,而且對於未來的教師素質與教學評鑑更有著截然不同的影響。例如,師資培育的課程設計是以培育教學技巧為主,並鼓勵教師主動學習專業技能;亦或是培訓階段的教師以研究為其主要精神,再將自己的研究心得和經驗與學生分享。而我國的教育學界希望我國的教師朝向哪一方面的發展,則是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
我國實施開放、多元的師資培育制度之後,培養的教師人數逐漸供過於求,但是否休業完教育學程的「準老師」就會是為人師表的「好老師」? 以行行出狀元的理論來說,固然是需要各式各樣的教師教導學生,但這並不表示,有專業技術的人就能成為好老師。教師不但要有很好的專業知能,也要有良好的專業態度。因此,在我國倡導多元化師資培育的同時,也期待各所學校在遴選修業教育學程的候選人上,能多進一份心力,同時更加重視輔導教師行為態度。
一、教師評鑑的基準應以督導和激勵教師的專業表現為先
教師評鑑不單是一份績效的審核,真正重要是釐清教師未來教學的方向。教師評鑑與學校的發展是互相連結的,藉由適切的教師評鑑能讓教師了解其教學的缺失,促進整體教學的正面發展。因此在評鑑的基準上便應特別重視,如何激勵新任教師持續進修;如何幫助教師排解教學壓力;如何使教師提升教學與輔導技巧;如何與學校或家長共同面對快速變遷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等所帶來的衝擊。評鑑若只是成為調任、晉級以及加薪等依據,實在太大費周章。因此,對於教師的評鑑基準,就必須量化一些可以督促和激勵教師專業表現的影響因素。
媒體刊載教育部指稱:「中小學、高中職、大專院校、補校及進修學校共4936所,大約要133年,每所學校才都淘汰1位不適任教師」。大多數的教師都是優良的,因此更不應讓少數教師的問題抹殺了大多數認真、敬業的教師。而不適任教師處理雖然重視效率,但並非只有一條解聘的途徑,如果教師不適任的情況能藉由其他單位的協助、提供相關的輔導改善不適任的情形,社會大眾也應給予這樣的教師基本的人權尊重。然而要是不適任的行為查證屬實且有立即影響學生受教品質的情況,就應依法對「不適任教師」予以停聘、解聘、不續聘。事實上,面對不適任教師的議題,教師本身應具備專業與道德勇氣面對不適任的問題之外,同時也期待教育部等教育主管行政機關能有積極的作為,要求學校行政人員善盡職責,確實執行目前的「處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更期盼相關的民間團體不要再加以炒作,讓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回歸應有的處理方式。
對於目前所存在的相關法規能否處理不適任教師要做個總體檢。以及對於教師評鑑委員會的成員和組織是否也應該有所調整。目前教育部試辦的教師評鑑只要求校內內部評鑑,是否也應該加入外部評鑑系統,讓教師評鑑能更為客觀公平。在此也建議和教師評鑑相關的版法和要點,包括教師考績辦法、教師評鑑辦法和不適任教師處理要點整合成一個教師評鑑法或是在教師法裏訂定教師評鑑專章;適度考量先由新進教師開始評鑑以及其他教師先作自我評鑑,最後加上公平客觀的外部評鑑,相信處理不適任教師於情於理都將有其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