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天,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的太陽花學運,衝擊兩岸關係,甚至影響了年底九合一選舉。太陽花學運的發生,係針對2013年兩岸簽訂的服務貿易協議。他們指責服貿協議簽訂與審查的過程是黑箱作業,並要求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
其實,自兩岸交流以來,幾乎每個開放措施,如直航、ECFA的簽訂等,都有人反對,理由不外乎怕危及國家安全或擔心過度依賴中國大陸等。儘管爭議或衝突難免,卻從來沒有像服貿協議這樣,爆發如此大規模的抗爭。ECFA只是兩岸經貿協議的架構,除了早收清單之外,服貿才是具體落實ECFA的第一步。雖然政府一再強調服貿的好處,並且承諾對可能受影響的產業將有補救措施,卻仍然擋不住學運的浪潮。
很少人注意到,問題的癥結點在「文化」。早在2013年6月兩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之初,就引起出版界極為強烈的反彈,因為他們認為,服貿將嚴重犧牲台灣出版界的權益。近年來,由於網路的發達,實體書店與出版業者,已經遭遇了嚴峻的挑戰,若再加上服貿開放的衝擊,便形同雪上加霜。面對生死存亡的關鍵,他們召開公聽會,希望盡一切所能,阻擋服貿的生效。這個力量一路延伸到立法院,並得到學生及反對團體的支援,而終致一發不可收拾。可見文化界人數雖少,藉由口誅筆伐,卻能發揮難以估計的影響力。
過去兩岸官方的談判中,很少涉及文化,僅ECFA早收清單當中開放電影的進出口:中國大陸取消對台電影的配額限制,台灣則每年開放大陸進口10部電影。這項措施,並未引起爭議,有人甚至認為,即使台灣全面開放大陸電影進口,也不會有什麼威脅。服貿協議,則是向文化產業領域更往前跨一步:大陸對台灣開放印刷、影音產業,經營演出場所,承諾建立圖書審批的綠色通道,並允許大陸電影片及合拍片在台灣進行後期製作及沖印作業;台灣則對大陸開放廣告業、印刷業,經營演出場所,大陸總股權不得超過一半,並開放每年進口15部電影。
協議中並未開放出版業,而且從字面上看,大陸甚至讓利較多,為何出版界感到危機重重呢?
首先,書刊的出版、印刷、發行與零售,是出版產業上下游不可分割的作業流程。大陸的出版社係結合這四個產業鏈的國營「出版集團」,台灣則是高度自由化的市場。換句話說,只要任何一個環節開放,台灣就必須以分散的中小企業對抗大陸集中的大型國營企業。有業者擔心,陸資可能因此運用白手套或其他方式,介入台灣書刊出版經營過程,進而對台灣出版產業發展及閱讀生態造成衝擊。有的業者還預言,若協議實施,台灣的出版品通路可能都變成陸資,甚至五到十年內,大部份出版社都會消失。
其次,大陸對我方的幾項開放措施,並無實質意義,或效益有限,如有關包裝、裝潢與印前的部份,台商在大陸早已行之有年,並非新的開放政策。雖然我方為台版書進口爭取到綠色通道,並簡化審批程序,但中國大陸會買台版書的人並不多。在大陸若要承印書籍及期刊,必須有「書刊准印證」;承印大陸公家機關文書,必須有「秘密載體證」。然而,服貿協議並未開放給台灣業者。反之,台灣對陸資來台的印刷營業範圍並沒設限。因此印刷業的開放,表面上似乎是大陸讓利,實際執行起來,反而會變成我方讓利較多。
上述出版界對於服貿的疑慮,都指向同一個原因,那就是兩岸文化與社會制度的差異。大陸是專制集權的國家,文化思想控制嚴格,任何公開展示、發售的文化商品都必須經過審批;台灣則是自由開放的國家,早已沒有審批制度。三采文化集團董事長張輝明在公聽會上的發言很貼切:「……在台灣,出版品叫做文化、書和知識;但在中國大陸,出版品則是槍砲彈藥。這是政治的問題,不能用經濟的角度去思考和解決…因為出版對他們而言…不是商品,即使電腦、食譜這類與思想無關的書,一樣要送審,他們不想有漏洞,所以全面管制……」這就是為何不少出版業者早在20年前,便進軍大陸市場,後來卻難以突破大陸的層層管制,紛紛退守台灣。可想而知,許多表面上的對等開放,卻可能因為內部制度的差別,而造成實際上的不對等。
除了文化與社會制度的差異之外,兩岸之間還存在著「敵對」的政治陰影。大陸對台灣文創業進入大陸市場的規定,比港澳地區嚴格,換句話說,大陸在政治上將台灣視為本國,在文創產業上,卻將台灣視為外國,文創產業主體的准入,一般要大陸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審批,並且依據文創產品涉及的領域,取得相關管理機構的許可。
近年來,世界各國逐漸注意到文化產品的特殊性,有的國家為了維護自己文化主體,往往將文化貿易排除在開放對象之外,或者專為文化實施保護措施。面對自由民主的國家尚且如此,面對專制極權的國家,就更得戒慎恐懼,何況對方還是與我們有敵對陰影、將文化視作槍砲彈藥的大國。政府沒有意識到兩岸文化貿易的敏感性以及雙方內部制度的巨大差異,便貿然決定開放印刷業,未免失之大意。
最近大陸海協會長陳德銘表示,服貿談判願意等台灣兩年,展現了極大的誠意與耐性。然而,除非未來兩年大陸的文化開放突飛猛進,否則,很難保證不會再引發抗爭。有些文化界人士注意到這個問題,開始呼籲兩岸應針對文化另訂協議,逐步破除文創交流的各種障礙。但是,政府卻又以為文化協商的下一步就是政治協商,因而裹足不前,這又似乎是過慮了。
過去幾十年來,台灣教育的普及、民主自由的發展,無形中,使我們整體的文化水準比大陸高,文化產業實力也比大陸強。再加兩岸同文同種,特別是在語言上,比起其他地區或國家來說,容易溝通許多。如能透過兩岸文創的良性競爭,必可刺激產業的提升與發展。因此,政府應該徹底認識兩岸文創的特殊性與敏感性,積極為文化量身訂作適合的交流措施,才能突破兩岸文創交流的瓶頸,真正創造雙贏。
(2015.1.25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
服貿爭議的關鍵在文化
作者劉新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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