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陸海峽西岸經濟區有何特色?
「海峽經濟區」是由2004年提出的「海峽西岸經濟區」構想擴大而成的概念。其目標是希望透過台灣海峽東岸的台灣地區、海峽西岸的福建地區(加上周邊的浙南、贛東南、湘南、粵東部分地區),在整合的架構下進行經濟發展,以加速促進這個區域的成長。[1]在福建省積極推動,以及中國大陸中央的全力支持下,已經成為大陸東南沿海和長三角、大珠三角、京津翼、大東北等四個經濟區相互競爭的最新發展戰略。
「海峽經濟區」的土地面積為33.15萬平方公里,占全中國國土面積3.45%;這樣的幅員比起相互競爭的其他幾個經濟區,大於長三角經濟區(1.14%),也大於珠三角經濟區(0.43%)或大珠三角經濟區(0.45%),但小於環渤海經濟區(7.05%)。[2]以人口來看,本區人口占全中國8.01%,而海峽西岸經濟區則占6.31%。和幾個經濟區比較,它的人口和長三角經濟區(6.49%)相近,高於珠三角經濟區(3.17%)或大珠三角經濟區(3.72%),但低於環渤海經濟區(17.12%)。
在生產總值上,海峽經濟區占全中國17.30%,略遜於環渤海經濟區(20.96%),但高於長三角經濟區(14.90%),也高於珠三角經濟區(8.02%)或大珠三角經濟區(14.63%)。不過,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生產總值比重只有5.22%,明顯落後其他幾個經濟區。特別是在人均生產(GDP per capita)上,雖然海峽經濟區為36,348元人民幣,接近長三角經濟區的38,759元,但海峽西岸經濟區僅有13,915元人民幣,遠遠落後於長三角經濟區(38,759元)和珠三角經濟區(42,608元)之後,也不如環渤海經濟區的20,613元。由於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落後於其他競爭區域之後,成為中國東海岸的滯後區塊,這也是為何早先的「海峽西岸經濟區」,或目前的「海峽經濟區」發展戰略,受到中國中央重視的原因。
在今年(2009)5月6日,中國中央頒佈了「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關於海西區的若干意見」)。其內容相當完整而且複雜,可以說是一套「海峽西岸經濟區」未來的經濟建設藍圖。其內容涉及台灣的部分包括了第二和第九部份,其基本內容簡述如下:
二、發揮獨特的對台優勢,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其下包含:(1)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2)建設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3)建設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
九、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其下包含(1)加強統籌協調(2)賦予對台先行先試政策(3)強化組織實施。
特別是在(2)賦予對台先行先試政策之下,有如下的重要內容:「探索進行兩岸區域合作試點。積極推動建立兩岸金融業監管合作機制,在此機制下,優先批准台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支持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進一步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範圍,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這些內容顯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進一步發展目前已經受到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將成為兩岸經濟合作重要的試點;許多突破性的合作機制會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會以彈性處理的方式,優先於其他區域來加以推動。在這樣的背景下,值得台灣方面爭取各種企業所需要的市場准入和配套機制,藉由海西區的發展需要來尋求台灣產業進一步發展的腹地,創造互利雙贏的局面。
然而,台灣在進行這種機會時也必須留意,不要因為和海西區的合作而墮入台灣「地方化」的陷阱。雖然海峽兩岸正在和解之中,但目前的台灣政府無論是在名義上或實質上,仍然屬於「中央層級」;在和代表海西區的「福建省政府」進行諮商時,宜由台灣方面的各種「產業公會」或社會團體領銜出面,搭配政府相關官員以「顧問」身份出席,讓官方既能掌握全局,又不致於受到矮化,才是適當的作法。
二、台灣金融業的機會
迄至2008年底,全中國已經擁有311家外國銀行(116)、外資獨資銀行(185)、合資銀行(8)和獨資財務公司(2)。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58家)和外資法人銀行(27家)也達到85家。台灣金融業要進入中國市場,似乎已經太遲。然而根據統計,中國大陸每十萬人擁有1.33家銀行分行,遠低於台灣的21.3家,更低於美國的30.86家或德國的49.41家,顯示中國大陸銀行或金融業的發展還是有很大的空間。
在眾多的外資金融機構中,多數集中於上海。在上海開業的外資法人銀行有17家,占全國外資法人銀行總數的53.1%;並以8,450.5億元占了外資法人銀行總資產的84.8%。上海的外資金融機構共有395家,佔了外資金融機構的八成以上,競爭十分激烈。相形之下,福建省迄今僅有19家外資銀行機構,其中法人機構2家、分行12家,下設同城支行11家;現有外資銀行代表處7家。易言之,和上海相較,福建省的金融業尚在起步階段,台資企業若進入福建經營,既具有競爭上的優勢,又沒有類似上海的激烈競爭壓力,可說是不錯的起跑選擇。
除了銀行業以外,證券和保險業在福建省有非常好的發展機會。福建省目前僅有兩家法人證券公司、72家證券營業部、24家期貨營業部。在證券業快速發展之下,2006年證券交易量增加450%、期貨交易額增加195%,淨利為26.75億元人民幣,比前一年成長了506.6%。
在保險業方面,福建全省保險公司29家,其中產險14家、壽險14家、政策性公司1家;全省支公司以上分支機構達331家、營銷服務部1403家。2006年的保費收入為181.1億元人民幣,較前一年成長23.6%。其中產險保費收入55.1億元,人身保險收入125.9億元。
目前,福建省正在大力發展各種產業。以製造業而言,其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包括:(1)電子資訊業,(2)汽車製造業,(3)石油化工業,(4)高新技術產業。這些耗用大量資金的產業將產生對金融業大量的服務需求,值得台灣金融業適時切入、爭取商機。
三、台灣金融業如何進入海西區
台灣金融業進入海西區的途徑,基本上有下列幾個方式:
(1)爭取以境外機構參股或合資方式和大陸金融業在海西區合作經營金融事業。
(2)併購香港的銀行,再藉由「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的機制,進入大陸市場。
(3)以設立辦事處之方式,透過中國對於外國金融業之准入機制逐步登陸。
(4)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框架下,以一般性的兩岸金融業「市場准入」條件,進入包括海西區在內的中國市場。
(5)在兩岸金融業監管合作機制建立以後,亦即在雙方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MOU)之後,即可獲得福建省「優先批准台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的待遇,優先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當地金融企業。
基本上,(1)、(2)和(3)是目前就可以採行的途徑。但由於無法掌握主導權,或不一定有適當併購機會,或是必須耗費大量時間等待,在符合中國的條件後才能升為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因此目前都無法成為台灣業者偏好的主要途徑。而寄望第(4)項途徑則仍然要等待ECFA的簽署,將金融業列入「早期收穫計畫」的清單之下,加上簽署兩岸MOU之後,才能夠促其實現。而在第(5)的途徑下,雖然市場進入的要件和第(4)項途徑類似,但是其准入的條件應該會比第(4)項來得低,讓絕大部分有興趣進入海西市場的台灣金融業都可以如願。這應該是台灣業者以及政府可以高度重視,並積極尋求突破的重點。
(本文刊載於2009年7月30日「台灣競爭力論壇」和「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合辦之「台灣、海峽經濟區之雙贏策略 - MOU系列四」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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