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一例一休」這詞出現後,總伴隨著抗爭與騷動,原以為修法通過後,就能讓大家享受到「週休二日」的好處,豈料放假經濟效應還沒產生,單法規分三階段實施,就讓人搞不清,遑論上路後,因加班成本遽增帶動漲聲四起,一時間引發社會譁然。

或許您還不清楚什麼是「一例一休」?為何新制推出後情況,會和原先想像的不同,勞工不見得能加到薪,以後晚上要到7-11買東西,甚至假日看病都大不易。

▓「周休二日」幹嘛要定義成「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即每週7天,勞工除了正常分散在5天內的法定40工時外,其餘兩天, 1日為休息日、另1日是例假日。如果有需要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能請勞工在「休息日」加班。然只有天災、突發事件等情況,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加班,且要「發給3倍工資+補假」。「休息日」則須給付2.67倍的「出場費」,不需補假。但「例假日」員工不能隨便加班,即使是勞工自願,雇主也會受罰。

可知「一例一休」就是把「週休二日」,一天定義為「休息日」,一天定義為「例假日」,這兩天老闆要請員工上班,須付出比以往高額的加班費,所以「反應成本」林全院長才會說「漲價是必然的」。

但新制影響沒這麼單純,由於規範僵化且未事先評估,加以業者使出洪荒之力抑制成本支出,導致問題叢生,從企業因應人力需求,所衍伸出的非典就業與自動化趨勢;到法令灰色地帶增添勞資糾紛;與新制改變生活型態,大致可分為三個層面加以探討。

▓新制帶來什麼影響?

「一例一休」從去年底通過後,就風波不斷,單實施日就分三階段,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加碼自2016年12月26日起上路;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特休假變革,從2017年元旦開始;輪班勞工兩次勤務間須至少休息11小時,則由行政院另訂時間執行。

所以各類問題就像起疹子般,此起彼落,才剛因提高加班費而帶動物價上漲,接著就碰到特休假計算基準改變,衍伸人事作業成本增加,及以非典僱用取代正職現象,甚至由於排班困難導致醫院、大眾運輸人力不足,造成休診、減班現象,影響百姓生活型態。

▓漲聲響起,職場負面效應陸續浮現

「一例一休」新制,不只是因休息日加班費提高,而墊高企業經營成本,當中還包括了作業成本,諸如因《勞基法》第23條增訂「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使得薪資單不能只簡單記錄月薪、勞健保費,單加班費,就須分平日、休息日與國定假日各別羅列,且不同時段加班,也有不一樣之計算公式。

再者未休完的特休假給薪,由於新制規定,特休假應以個別員工之「到職日」起算,因之大大改變過去企業以「曆年制」為基礎的算法。變成人資必須每月盤點個別員工狀況,無法年底一併結算,造成會計作業重複執行。

新制帶動的各類成本支出,以休息日加班費影響最大,特別是「做一給四」、「做四給八」的算法,讓老闆不敢輕易請員工加班。非技術性工作不是另外找部分工時勞工,就是派遣工代替;技術性工作若入不敷出,就乾脆減班、休診:甚至加速自動化之發展。

結果原先預期的加薪、鼓勵民眾假日出遊,以及抒解過勞的法寶,反變成勞工加不到薪,還要增加購物成本與生活不便的「三輸」窘況。而且是讓六成五原本就比照公務員實施周休二日的企業,一起承擔所有的問題。

除了漲價,員工還要面對雇主各種成本抑制措施,從緊縮獎金、調整薪水結構降低本俸,到外包,甚至裁員改以不請假的機器人,可以預見未來的職場絕對比現今更加嚴酷。

▓改變國人生活形態

勞基法對工時的約束,除了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外。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上限46小時。所以「一例一休」與「七休一」上路後,讓某些原本就有淡旺季或徵人不易的產業,諸如觀光、客運業,及醫療長照機構等,必須挑戰高難度的排班。

這些業者並非不願加人手,而是招募困難,像客運駕駛客訴多,職業風險又高;或是貨運業週末不送貨,導致餐廳缺食材沒法子開門。加上新制人事成本若高於獲利,雇主通常會選擇減班、休診或週末停業,以免違法。

此舉亦將徹底改變國人生活習慣,譬如偏鄉民眾,因客運減班出入更加不便,城鄉差距益形擴大;又如假日生病找不到醫生看診,只好買成藥應急;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若提早打烊,恐使夜歸者的生活受到影響。待2018年醫師納勞基法後,急症看病找不到醫生的問題,勢必更加嚴重,可見「一例一休」不僅翻轉職場風貌,更帶動勞資關係與國人生活習慣的變遷。

▓為什麼新制效果不如預期?

勞團爭「一例一休」不就是希望國人不再過勞,假日出遊可以帶動消費成長,讓休息日上工者也能多賺點錢,為什麼現況不如預期?

相關估算顯示,全國勞工一天工資85億台幣,從「每週42工時」減至「每週40工時」,企業一年要多付510億台幣,增加2.4%的經營成本。但「一例一休」因獨步全球的「做一給四」、「做四給八」之休息日加班費,以及降低特休假門檻與未休完換薪之舉,預估將增加6.4%的企業經營成本。可知單從「每週40工時」到「一例一休」,就讓企業平均增加4%的經營成本。

2016年「每週40工時」上路時,企業僅增加2.4%的支出,仍可忍受所以並未有過多的反應。但「一例一休」推出後,立馬又增加4%的經營成本,由2016至2017年,兩年間企業總共要多付6.4%的成本,對「毛三到四」的產業來說,等於把獲利給賠上,當然會有多種因應措施。

修法提高勞動條件,表面看來雖是法律行動,然而墊高人事成本後,企業勢必反應,這就涉及經濟面行為。之所以會有這麼多轉嫁亂象,無非是經營風險增加,企業展望未來前景不明,老闆自會與員工、顧客斤斤計較。

▓法令灰色地帶增加勞資關係緊張程度

根據新制「一例一休」的「休息日」與「例假日」,可由勞資協議,不一定是週六或週日,加上仍維持二週、四週及八週「變形工時」,使得勞資雙方因認知不同,已產生諸多糾紛。根據媒體披露之情況,有雇主片面公告挪移休息日,或是故意將排班系統的第6天鎖死,抑或讓員工在休息日到子公司上班;甚至把國定假、休息日及工作日大調動者,目的都是避免員工在「休息日」加班。

除此,由於休息日出勤換補休,法未明訂補休也應加乘,然換休須勞資協商同意。同樣因部分業者忽略與個別員工簽署同意書,或是強制簽署,也出現爭端。再者,未休完的特休假,雇主應給付工資之規定,按照勞動部函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應休未休」之特休假,須由員工證明沒休的特休假係雇主要求,否則不見得能領到未休完日數之工資。導致資方要求員工預排未來一整年的特休假,以免承擔「應休未休」之責。

「一例一休」本意在保護勞工,減少過勞,然時值景氣欠佳之際,加上吹哨子條款及勞動裁罰金額提高兩項規定,使得雇主必須在避免觸法的情況下,進行成本控制,如此反而讓法令灰色地帶,把勞資關係變得更緊繃。

▓未來該如何走下去?

任何政策上路前皆應評估,且須備妥替代方案與配套,以應突發狀況,何況「一例一休」爭議多,單靠六個月的輔導期能解決多少問題,未來又該如何走下去?
儘管「一例一休」狀況百出,但若是為了盈餘而讓勞工權益退回原點,殊為不智。唇齒相依,今日如果企業困境無法排除,明天勞工一樣沒有好日子,因此唯有務實面對問題,找出根本病因加以調整方為良策。

▓勞基法設「服務業專章」

一件衣服要讓體重40公斤到150公斤的人,不分男女都能穿,除了布袋,大概沒有一種服裝能辦到。但勞基法最厲害的地方就是一體適用,從製造業到服務業,非政府組織、社會企業都能管,正因如此各行各業遵循時必有扞格之處,一如胖瘦都穿同一尺碼的衣服,瘦子穿了過大,胖的人還不一定擠得下。

「一例一休」新制帶給企業最大的困擾,在僵化的工時規範,導致排班難度升高。特別是服務業,賣場假日才有人潮,又有淡旺季之別,硬要用管理工廠的框架,符合物流、媒體、殯葬等各產業之需求,簡直是強人所難。因此該思考在勞基法中另設「服務業專章」,讓以工廠法為基礎的勞基法,跳脫製造業管理思維。

▓打造零存整付的「工時帳戶」

近日不少工商大老出面呼籲,放寬每月加班總時數,讓企業增加彈性運用空間,但提高加班時數,不免與縮工時免過勞之原意相違。如何才能讓企業在旺季可不加聘短期人力,亦能使想多賺點錢的員工,不必假日兼差?

「工時帳戶」或許可作為另一種選擇,意即讓勞資協商,雙方根據訂單或買氣,在總時數不變的情況下,拉長期限彈性安排加班時數。讓願意加班的員工趁著旺季賺加班費,想零存整付換長假者也方便。因為到外面打工,收入大多是以基本工資計算,還得另外繳稅,能在任職的公司賺加班費,對勞工反而比較有利。

雖然輪班制新規目前尚未實施,但已使大眾運輸業者「剉著等」。對公車駕駛而言,晚班約11點收班,早班大概5點要上工,難保換班有11小時的休息。即便加人手,但因招募困難又須具備一定之技術,短期內不易達到法令要求。有類似困擾之業者亦表示,為控制增聘人力成本,恐造成員工減薪,而且勞工也不見得能賺到加班費。所以務實建構「新彈性」,平行挪移加班時數的作法,應是現階段可考慮的解方。

▓編列特別預算,建置偏鄉共乘平台與醫療輔助設施

有鑑於「一例一休」對國人生活型態的影響,為免城鄉差距擴大,以及2018年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可以預見的人力荒,宜運用新科技降低衝擊。

目前偏鄉客運路線陸續減班,單靠補助業者行駛,不足因應,反倒應整合資源,建置共乘媒合平台,讓有需求者上網登錄,可提供服務者視情況機動安排,以免因交通不便加速人口流失。

再者,現在醫療院所已因「一例一休」而有夜間或假日休診情形,明年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人力將更為吃緊。除了上述挪移加班時數的作法外,由政府添購能協助醫生進行診斷的超級電腦,再租借給醫療機構使用,也是一種替代方案,否則求診無門影響重大。

為彌補「一例一休」缺乏配套與救濟機制之憾,在維護勞工權益與福祉的前提下,當局儘速修法,打造「工時帳戶」,同時編列特別預算,透過新科技減輕勞基法新制所造成的衝擊。

(本文曾刊登於2017/01/16天下雜誌獨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