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台灣發生了許多財經大事,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自由經濟示範區、4G釋照、台紐與台星經濟合作協定、主計總處三次下修GDP、第三方支付業務開放、股市8500點課稅取消(金管會三箭)、開放人民幣業務、黑心食品、兩岸首屆金證會因服貿協議未過而未實現眾多利多因素等,都是影響國內未年一年經濟變動的重要因素。
大體而言,台灣為海島型經濟體,資源有限,必須依賴國際貿易的擴張來帶動國內的經濟成長,因此,有關國內財經大事的認定,宜先考量國內經濟的特性。
一.前言
有關國內十大財經新聞的內容之認定,各行各業各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因每個人或每個團體對財經重大事件的認知各有不同,各研究機構或政府相關部門對於重大財經事件的看法也各有立場,因些,有些人從自已的觀點來認定,有些單位從自已部門的立場來觀察,有些單位則以問券調查方式,由人民公開簽選的方式來認定,但因各行各業對重大財經新聞的判定均有不同層次的認定,而問券調查的對象、時間、人員,以及問題等的陳述等不同,對於重大財經新聞的判定也可能得到不同的看法,因此,宜先瞭解國內經濟的特性,考量國家政治與經濟的關聯,再依按不研究機構以及學者專家的認定,提出可供全國人民酌參的財經大事,以供決策者的參考。
二、國內十大財經新聞
大體而言,在2013年中,國內發生的重大財經事件很多,本研究根據2013年國家財經大事,參酌台灣經濟特性,以及各學術單位及媒體評論結果,再進一步提出國內十大財經新聞,茲簡單分析並說明如下述:
(一).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大體而言,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簡稱「兩岸服貿協議」,主要是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內容,而於2011年3月,由雙方經貿業務主管部門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簽署協議。2013年6月21日,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茲說明如下述:
1.緣起與簽訂
2010年6月29日,政府為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兩岸兩會簽署歷史性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再依ECFA第4條「服務貿易」規定,臺灣與大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為進一步制度化規範,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並減少限制性措施,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簽署完成服貿協議。
2.協議內容
兩岸服貿協議內容包括文本(即條文)、特定承諾表(市場開放清單),以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等三大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1).協議文本包括4章共計24條條文,主要規範任一方政府所採可影響服務貿 易之措施應遵守之義務,包括:透明化、客觀公正、避免不公平競爭、允許相關的資金移轉及原則上遵守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等。
(2).特定承諾表則載明雙方相互開放服務業市場之內容,從本次協議兩岸相互開放的項目來看,臺灣對大陸共有64 項開放承諾,但其中有37 項是新增或擴大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而大陸對我方則有80 項開放承諾,使臺灣業者享有提高持股比例、增加業務範圍和貿易便利化措施等待遇,協助臺商以優惠的條件拓展大陸服務業市場。
(3).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則在防止第三方搭便車享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優惠待遇,對於適用協議優惠待遇的對象、條件,以及取得適用資格之程序等作出規範。
3.朝野爭議
一般而言,雖然政府視服貿協議為加強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且預估對台灣電子商務、資訊業、線上遊戲業、金融業、環保業、物流及運輸業等產業等均可望受惠,但仍激起國內社會極大的爭議,且各有反對與同意之不同看法。
(1).反對意見
反對兩岸服貿協議之簽定者,其主要理由如下:
(a).兩岸市場規模差距極大,且政治體制有別,此協議可能嚴重衝擊國內政經體系。
(b).服貿協議可能造成中國大陸管理人員藉此協議合法來台工作與居留,時間可超過世界貿易組織待遇(無限期展延)。且在雙方都開放的項目上,中國以開放模式的差異,充分享受談判成果。
(2).支持意見
支持兩岸服貿協議之簽定者,其主要理由如下:
(a). 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對臺灣實則有利,因中國大陸開放給臺灣的產業項目均高於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開放程度,並且允許中國大陸的企業與企業主來台,有助於增加臺灣的就業機會、改善臺灣勞工的勞動條件、處境以及待遇,增加臺灣服務業的良性競爭。
(b) .允許臺灣企業登陸部署中國大陸的服務產業,則打開自由貿易的機會之窗。
(c).在國際經濟社會中,唯有開放才有進步;台灣若用保護思維作考量,則以全球過去案例,一定是輸家,即使像美國與其他國家企業都有保護,但結果仍是失敗,顯示受保護最終會是輸家,唯有透過競爭才能進步。
(d).政策開放一定是利多於弊。
(二).自由經濟示範區
2012年,政府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經濟策略,2013年七月起實施,這也是政府推動經濟中最主要的重大政策之一,並兼具對外談判各種FTA的前置作業。首座自由經濟示範區將於民國101年啟動,且規劃於高雄南星設立第一個啟動的自由貿易港區。
1.縁起
國內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主要來自南韓設置仁川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成功的概念,區內有貿易自由化、通關便捷,以及製造服務業化等前店後廠特色,視同自貿港區「虛擬境外」,沒有退稅或保稅問題,從海外進口零組件、半成品深層加工都免關稅,貨品出口完全免稅,但若貨品輸入關內課稅區則課稅。
2.實施階段
國內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實施階段分為兩部分,即:
(1).第一階段規劃
201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階段,初期以下列部分地區為限:
(a).北部:桃園航空城,主要座落於桃園縣大園鄉,亦有小部分位於相鄰的蘆竹 鄉及中壢市,預計開發面積達6,150公頃。
(b).中部:臺中港自由貿易港區,已申設的總面積達536公頃,目前進駐廠商較多。
(c).南部: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主要作為貨櫃儲運用途,共有五個貨櫃儲運中心,目前已申設的總面積為397.69公頃。
(d).東部:花蓮港及機場但未明確說明是否有包含離島部分(離島包括澎湖群島,但不含金門馬祖)
(2).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主要是擴大各自示範區的範圍,說明如下:
(a).北部:將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及苗栗縣納入。
(b).中部:將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納入。
(c).南部:將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納入。
(d).東部:將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納入。
(三). 4G釋照
21世紀是資訊發展快速的世紀,在資訊產業日愈發展的現代經濟社會,4G釋照攸關台灣未來數十年電信市場的第四代行動通訊技術發展,而其釋照競標,在持續40天後,於2013年10月30日宣告落幕。6家業者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頂新集團,以及鴻海旗下的國碁電子全數得標。台灣4G最快將在2014年下半年啟動,而這次公告競價結果,同時也揭露了許多新疑慮,對台灣寬頻環境將是全新的挑戰。
2013年的4G競標總金額達1186.5億元,由於競標金過高,可能導致業者將成本轉嫁消費者,造成資費高漲。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競爭型市場中,業者不會用高資費趕走消費者,且會在台增加稽核點,並針對電信服務品質、服務條件、消費糾紛持續觀察,藉此讓民眾享受到更好的上網品質,但民眾仍有疑慮。
資訊服務業者就市場考量與成本,視情況繼續提供給消費者可選擇的方案,NCC應並不會介入或影響各家業者的決議。然而,目前國內3G市場尚未獲利,現在4G標金又標至天價,高額標金可能轉嫁全民,消費者權益與業者經營狀況在未來將面臨挑戰。另外,雖然台灣用戶已習慣上網吃到飽方案,但上網吃到飽容易造成網路塞車,目前業者與政府都傾向於在4G時改採分級收費。資訊業者也不排除考慮日本、南韓經驗,在4G環境中採用多元費率方案,亦即使用4G行動上網時將有費率上限,除非支付更高的費用,否則無法盡情享用4G上網。
至於最重要的資費問題,各家業者雖仍在規劃中,唯即使NCC強調「不會太貴來趕跑消費者」,但各家電信公司已砸下天價標金,日後也將大興土木建設基地台,未來要如何訂定合理的資費,符合消費者期待,又能兼顧建設資本支出的平衡,將是台灣4G發展必須克服的課題之一。有關各國電信費率的比較,可參關The NewsLens的評論如下表所述。

除此之外,一般國家從4G前期研究、溝通、模擬,到正式競標,大都花了兩到四年準備,但NCC只花了約一年,競標案缺乏謹慎規畫;只為了趕上世界腳步貿然加入4G戰場,未來NCC與台灣全民將面臨的挑戰將更巨大,亦即台灣4G環境健全,仍有待業者與政府共同發展與克服。
(四).台紐台星經濟合作協定
台灣為島型經濟國家,必須經由國際貿易的擴張來帶動國家的經濟發展,因此,必須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簽定經濟合作協定,而2013年的重大經濟合作中,台紐與臺星簽署經濟夥伴協定最為重要,也極具指標性。
1.台紐經濟合作協定
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Agreement between New Zealand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Cooperation, ANZTEC),簡稱臺紐經濟合作協定,這是中華民國(台灣)與紐西蘭兩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以會員身份締結的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唯台灣、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簽署是用「Chinese Taipei」的名稱。由於是在WTO架構下和紐國簽署ECA,因此,比照WTO的模式。
2013年7月10日於紐西蘭首都威靈頓正式完成簽署,同年10月29日經立法院通過生效。同年12月1日,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生效,包括豬肉、生鮮冷藏雞肉、花卉、冷凍蔬菜、龍蝦、櫻桃及蘋果等進口農產品,將立即免稅,售價可望更便宜。
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的簽訂是我國與無邦交國家所簽屬的第一個經濟合作協議,估計台灣總產值會增加新台幣356億元,但對台灣農業部門的產值預估將減少35億元。另外,紐西蘭農產品將可進入台灣,現行關稅為20%的奇異果,會在3年後降至零關稅。
2.臺星簽署經濟夥伴協定
2013年11月7日,臺星兩國於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 ASTEP),這是繼臺紐ANZTEC後,我國和東南亞國家中第一個簽署之經濟合作協定,對於臺灣邁向區域經濟整合十分重要。
臺星簽署ASTEP,對臺灣朝經濟自由化發展及進入區域經濟整合具有指標性意義;主要因新加坡係我國第5大貿易夥伴,第4大出口市場,雙邊貿易額約達282億美元。依據談判結果進行研究顯示,ASTEP之簽署生效並執行15年期滿後,將使我國GDP增加7.01億美元,總產值部分則可成長新臺幣約421億元,增加6,154就業機會,整體而言,對我總產值及就業均有正面效益。
新加坡位處東南亞的貿易樞紐地位,其貿易體制與國際規範高度接軌,已與31個貿易夥伴簽署20個FTA,經貿布局完整,許多國家都選擇新加坡作為東南亞國家第1個洽簽FTA的對象。簽署ASTEP對促進臺星雙邊合作以及拓展與東南亞國家之經貿交流均具有極正面之效益;並象徵我國朝向融入區域整合、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政策目標跨出重要的一步。
臺星ASTEP共計17章,涵蓋廣泛之議題,包括貨品貿易、原產地規則、關務程序、跨境服務貿易、投資、政府採購、技術性貿易障礙、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電子商務、競爭、智慧財產權合作、爭端解決、體制性安排及一般共通議題(前言總則、定義、一般例外、透明化、行政及最終條款)等。
(五).主計總處下修GDP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經濟成長率GDP,從2013年8月的2.31%,降到同年12月的1.74%,大幅下修了0.57%,這也是今年GDP三度下修。
GDP成長率下降的原因很多,其中,消費力道縮減,不只影響內需,也讓主計公佈的全年GDP,從年初3.53%、3.59%,下修到4月2.40%,八月2.31%,到現12月的1.74%,三度下修,不僅連最本的「保2」沒有完成,而且引發決策者過度自信的爭議。至於2014年的經濟成長率,也從3.37%,下修0.78%,到2.59%。
(六). 第三方支付業務開放
第三方支付在中國大陸的金融市場中極為活躍,但台灣仍未適時開放,2013年,非銀行業做第三方支付業務將有大突破,行政院將開放「O2O線下實質交易」,民眾到實體店消費可從線上帳戶扣款;同時准許多幣別支付,有助我電子商務業者搶海外商機。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管理條例」,金管會與中央銀行釋出善意,釋出的三大利多,包括准第三方支付業者開辦O2O線下實質交易;准許國內外買家可採用外幣支付。並評估是否開放網路帳戶間匯款問題,有助我第三方支付業者與電子商務產業,趕上美、日、大陸等競爭對手。
在第三方支付中,O2O(Online to Offline)是指從網路世界延伸到實體世界。所謂的O2O線下實質交易,即是讓消費者靠著手機連結網路上儲值帳戶,就可在實體店面消費,從儲值帳戶扣款。在力求「接軌國際」、放一條生路給國內電商產業走,金管會、央行同意在有實質交易前提下適度開放。
另外,以後消費者在第三方支付業者平台開立的線上儲值帳戶幣別,將不限新台幣,也可以儲值人民幣或美元,消費者線上購物支付時,也可以選擇不同的幣別支付,比國內的現金交易更為先進。有關第三方支付的三大商機內容如下表所述。

(七).取消8500點課稅
國內因為課徵證所稅問題,一度造成國內股票市場交易清淡,股市交投不彰,財政部長下台,並引發民怨。
為解決證所稅所帶來的稅賦及股市問題,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證所稅8500點課稅「天險」正式取消;未來散戶免徵證所稅;出售股票10億元以上大戶採設算課稅為主、核實課稅為輔,超過10億元的部分將課以0.1%的證所稅。IPO則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
依三讀修正條文規定,民國104年後出售股票金額10億元以上者,將採設算課稅為主、核實課稅為輔。選擇設算所得者以差額課稅,即超過10億元的部分課以0.1%的證所稅;若選核實課稅者,盈虧可以互抵,稅率是15%。另外,初次上市、上櫃股票(IPO)則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
(八).開放人民幣業務
2013年2月6日,台灣人民幣業務「全面啟動」。各銀行掛牌收人民幣存款,民眾可直接在各銀行存取與匯人民幣了,6千億元人民幣存款商機正式啟動。
人民幣業務開迟以後,將分成三階段進行國銀指定外匯銀行(DBU)人民幣業務開放的測試及準備,開放參加行帳戶。國銀存在中行台北的鋪底資金,利率大致以活存利率0.6~0.7%計收;各銀行人民幣存款牌告利率大致會介於1~2%,
利率主要是參酌主要銀行OBU存款牌告,活期存款約0.3%、3個月期0.75%、6個月期1%、2年期1.1%,普遍低於新台幣牌告。不過,銀行業為了能衝高人民幣存款水位,為發展人民幣相關理財商品暖身,不排除推出「專案價」,以限期限量專案吸金,參酌目前人民幣市場行情,應會超過2%。
人民幣業務開辦初期,個人與企業還是以存款、匯款業務為主,若符合條件,人民幣貸款也能一併上路。個人可向銀行買賣人民幣現鈔、開設存款帳戶及匯款至大陸,企業也可開設存款帳戶、進行跨境貿易結算;此外,只要銀行累積足夠人民幣資金,個人和企業可向銀行申請人民幣貸款。
在存款部分,存款金額無上限;不過,若拿新台幣、美元去換人民幣,同一家銀行,每日買賣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個人匯款部分,每人每日限額人民幣8萬元,不限同名帳戶,但用途必須為「經常項目」,如給大陸親友的生活費、教育費等;至於企業匯款,若符合跨境貿易結算條件,同樣沒上限。
(九).黑心食品連環爆
2011年5月,台灣發生塑化劑事件,引發國人對黑心食品控管的重視,只是事隔尚未二年,台灣的食品在擺脫飲料含「塑化劑」的風暴後,2013年又成為讓消費者「食不安心」的一年,從2013年5月的「毐澱粉」、「化學香精麵包」,到2013年11月6日,屏東地檢署為追查頂新屏東廠是否明知大統摻假油的「摻假油」事件,以至於到媒體自行送驗的「鮮乳」產品聲稱檢出含「止痛劑」、「避孕藥」等不良成分,每樣都讓消費者膽顫心驚;而食品廠、通路商面對一次次的食安風暴,也只好一再的清查原料供應商、回收、下架來因應。
同時,這些食品安全事件的連環爆,更廣泛牽連到基因生技、福壽、泰山、味全、統一、福懋油、南僑、富味鄉等上市櫃的控股公司或食品製造廠,食安風暴不僅讓消費者食不安心,各相關公司股價因風暴引發的劇烈上下振盪,更讓投資人難以消受,也讓消費大為減低,從而降低GDP的成長率。
(十).日月光高雄K7廠勒令停工
日月光集團又名日月光半導體,是一家半導體生產商,工廠基地在台灣,產品包括主機板及介面卡等。日月光集團成立於1984年,創辦人是張虔生與張洪本兄弟。1989年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2000年美國上市;而其子公司福雷電子(ASE Test Limited)於1996年在美國NASDAQ上市,1998年台灣上市。2008年6月,富比士公佈張虔生財富淨值12億美元,高居台灣第20。
2013年12月11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查獲日月光半導體封裝大廠K7廠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並以自來水混充放流水誤導稽查。由於日月光排放廢水酸度高且含鎳,恐會污染梓官、橋頭區的農業用水,而人體若食用超量含鎳食物,可能引發肺癌、攝護腺癌,若農田遭重金屬污染,甚至需要長期休耕。經環保局查核後認定K7廠汙染惡行重大,勒令K7廠廢水產出製程停工,依《水污法》最高罰60萬元。
由於後續稽查發現K5廠與K11廠也有也有超排廢水的狀況,導致廢水事件延燒,也造成日月光股價接連下跌。2013年12月20日,日月光K7廠排放污染,遭高雄市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法」,處以「勒令停工」處置。12月23日,廠方向高雄市環保局提報「改善計畫復工書」,環保局預計以外聘專家學者協助審核。
三.結論
根據前述所談到的國內十大財經事件中,並未包括宏基集團的施施振榮起接任董事長職務,同時暫兼全球總裁。也未談到打造台灣自由經濟島5年引資3000億元;更未包括2013年1月29日,兩岸首屆金證會後,金管會與大陸證監會共同決議的六項大利多(因服貿協議未過而無法施行),分別是:1.對台提供人民幣千億元的人民幣境外合格投資機構(RQFII)額度;2.大陸合格境內投資機構(QDII)投資台股額度從5億美元提高到10億美元;3.開放兩岸人民相互投資股市;4.相互放寬兩岸證券期貨業相互參股上限;5.相互放寬證券業經營業務及設點限制;以及6.推動T股上市等。
但並表示這些財經訊息不會被他人或單位列為十大財經議題,更非表示其他的財經議題不重要,只是各行各業所選取的方向不同,學者專家對於所謂的十大財經議題內容亦各有不同的看法而已。
另方面,在競爭激烈及資訊日愈透明化的現代經濟社會,決策者必須掌握時代變動的脈絡,適時開放並與國際經濟接軌,如自由經濟示範區,台紐、台澳之經濟合作,以及服貿協議之簽部等;而企經營者更須配合經濟發展的速度,隨時調整企業經營模式,避免因應不良而被社會所淘汱,如4G換照,人民幣業務等;除此之外,企業經營除考量利潤大小之外,應顧及人民的權益與健康,若違反民意者,亦可能受到社會讉責,甚或遭淘汰,如黑心食品、日月光排放癈水損及人民健康而被迫停工等。
馬年奔躍,國內面對嶄新的2014年,必須從過去的經驗中記起教訓,因此,對於「2013年台灣國內十大財經大事」的認知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不論是個人或企業或政府部門,亦可根據過去一年的重大財經事件,以史為戒,努力創造新契機,並期許國家能隨著政府政策的頒定與開花結果,讓台灣的產業、金融、景氣等均能達到「馬到功成」的新境界。
參考文獻
1.2013國內十大財經新聞及國際十大財經新聞-財經新聞-新浪新聞中心,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1227/11454339.html
2.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評選出2013年全球十大新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3.新華社評出2013年國際十大新聞。
4. Wall St. Cheat Sheet ,Top 10 International News Stories of 2013。
5.謝明瑞(2014),2013年國內10大財經新聞剖析,教育廣播電台。
※本文主要是本人於2014年元月23日,接受廣播金鐘獎主持人潘美緣(天瑜)於教育電台全國聯播廣播網的訪問稿。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2013年,台灣發生了許多財經大事,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自由經濟示範區、4G釋照、台紐與台星經濟合作協定、主計總處三次下修GDP、第三方支付業務開放、股市8500點課稅取消(金管會三箭)、開放人民幣業務、黑心食品、兩岸首屆金證會因服貿協議未過而未實現眾多利多因素等,都是影響國內未年一年經濟變動的重要因素。
大體而言,台灣為海島型經濟體,資源有限,必須依賴國際貿易的擴張來帶動國內的經濟成長,因此,有關國內財經大事的認定,宜先考量國內經濟的特性。
一.前言
有關國內十大財經新聞的內容之認定,各行各業各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因每個人或每個團體對財經重大事件的認知各有不同,各研究機構或政府相關部門對於重大財經事件的看法也各有立場,因些,有些人從自已的觀點來認定,有些單位從自已部門的立場來觀察,有些單位則以問券調查方式,由人民公開簽選的方式來認定,但因各行各業對重大財經新聞的判定均有不同層次的認定,而問券調查的對象、時間、人員,以及問題等的陳述等不同,對於重大財經新聞的判定也可能得到不同的看法,因此,宜先瞭解國內經濟的特性,考量國家政治與經濟的關聯,再依按不研究機構以及學者專家的認定,提出可供全國人民酌參的財經大事,以供決策者的參考。
二、國內十大財經新聞
大體而言,在2013年中,國內發生的重大財經事件很多,本研究根據2013年國家財經大事,參酌台灣經濟特性,以及各學術單位及媒體評論結果,再進一步提出國內十大財經新聞,茲簡單分析並說明如下述:
(一).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大體而言,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簡稱「兩岸服貿協議」,主要是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內容,而於2011年3月,由雙方經貿業務主管部門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簽署協議。2013年6月21日,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茲說明如下述:
1.緣起與簽訂
2010年6月29日,政府為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兩岸兩會簽署歷史性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再依ECFA第4條「服務貿易」規定,臺灣與大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為進一步制度化規範,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並減少限制性措施,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簽署完成服貿協議。
2.協議內容
兩岸服貿協議內容包括文本(即條文)、特定承諾表(市場開放清單),以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等三大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1).協議文本包括4章共計24條條文,主要規範任一方政府所採可影響服務貿 易之措施應遵守之義務,包括:透明化、客觀公正、避免不公平競爭、允許相關的資金移轉及原則上遵守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等。
(2).特定承諾表則載明雙方相互開放服務業市場之內容,從本次協議兩岸相互開放的項目來看,臺灣對大陸共有64 項開放承諾,但其中有37 項是新增或擴大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而大陸對我方則有80 項開放承諾,使臺灣業者享有提高持股比例、增加業務範圍和貿易便利化措施等待遇,協助臺商以優惠的條件拓展大陸服務業市場。
(3).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則在防止第三方搭便車享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優惠待遇,對於適用協議優惠待遇的對象、條件,以及取得適用資格之程序等作出規範。
3.朝野爭議
一般而言,雖然政府視服貿協議為加強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且預估對台灣電子商務、資訊業、線上遊戲業、金融業、環保業、物流及運輸業等產業等均可望受惠,但仍激起國內社會極大的爭議,且各有反對與同意之不同看法。
(1).反對意見
反對兩岸服貿協議之簽定者,其主要理由如下:
(a).兩岸市場規模差距極大,且政治體制有別,此協議可能嚴重衝擊國內政經體系。
(b).服貿協議可能造成中國大陸管理人員藉此協議合法來台工作與居留,時間可超過世界貿易組織待遇(無限期展延)。且在雙方都開放的項目上,中國以開放模式的差異,充分享受談判成果。
(2).支持意見
支持兩岸服貿協議之簽定者,其主要理由如下:
(a). 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對臺灣實則有利,因中國大陸開放給臺灣的產業項目均高於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開放程度,並且允許中國大陸的企業與企業主來台,有助於增加臺灣的就業機會、改善臺灣勞工的勞動條件、處境以及待遇,增加臺灣服務業的良性競爭。
(b) .允許臺灣企業登陸部署中國大陸的服務產業,則打開自由貿易的機會之窗。
(c).在國際經濟社會中,唯有開放才有進步;台灣若用保護思維作考量,則以全球過去案例,一定是輸家,即使像美國與其他國家企業都有保護,但結果仍是失敗,顯示受保護最終會是輸家,唯有透過競爭才能進步。
(d).政策開放一定是利多於弊。
(二).自由經濟示範區
2012年,政府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經濟策略,2013年七月起實施,這也是政府推動經濟中最主要的重大政策之一,並兼具對外談判各種FTA的前置作業。首座自由經濟示範區將於民國101年啟動,且規劃於高雄南星設立第一個啟動的自由貿易港區。
1.縁起
國內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主要來自南韓設置仁川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成功的概念,區內有貿易自由化、通關便捷,以及製造服務業化等前店後廠特色,視同自貿港區「虛擬境外」,沒有退稅或保稅問題,從海外進口零組件、半成品深層加工都免關稅,貨品出口完全免稅,但若貨品輸入關內課稅區則課稅。
2.實施階段
國內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實施階段分為兩部分,即:
(1).第一階段規劃
201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階段,初期以下列部分地區為限:
(a).北部:桃園航空城,主要座落於桃園縣大園鄉,亦有小部分位於相鄰的蘆竹 鄉及中壢市,預計開發面積達6,150公頃。
(b).中部:臺中港自由貿易港區,已申設的總面積達536公頃,目前進駐廠商較多。
(c).南部: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主要作為貨櫃儲運用途,共有五個貨櫃儲運中心,目前已申設的總面積為397.69公頃。
(d).東部:花蓮港及機場但未明確說明是否有包含離島部分(離島包括澎湖群島,但不含金門馬祖)
(2).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主要是擴大各自示範區的範圍,說明如下:
(a).北部:將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及苗栗縣納入。
(b).中部:將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納入。
(c).南部:將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納入。
(d).東部:將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納入。
(三). 4G釋照
21世紀是資訊發展快速的世紀,在資訊產業日愈發展的現代經濟社會,4G釋照攸關台灣未來數十年電信市場的第四代行動通訊技術發展,而其釋照競標,在持續40天後,於2013年10月30日宣告落幕。6家業者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頂新集團,以及鴻海旗下的國碁電子全數得標。台灣4G最快將在2014年下半年啟動,而這次公告競價結果,同時也揭露了許多新疑慮,對台灣寬頻環境將是全新的挑戰。
2013年的4G競標總金額達1186.5億元,由於競標金過高,可能導致業者將成本轉嫁消費者,造成資費高漲。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競爭型市場中,業者不會用高資費趕走消費者,且會在台增加稽核點,並針對電信服務品質、服務條件、消費糾紛持續觀察,藉此讓民眾享受到更好的上網品質,但民眾仍有疑慮。
資訊服務業者就市場考量與成本,視情況繼續提供給消費者可選擇的方案,NCC應並不會介入或影響各家業者的決議。然而,目前國內3G市場尚未獲利,現在4G標金又標至天價,高額標金可能轉嫁全民,消費者權益與業者經營狀況在未來將面臨挑戰。另外,雖然台灣用戶已習慣上網吃到飽方案,但上網吃到飽容易造成網路塞車,目前業者與政府都傾向於在4G時改採分級收費。資訊業者也不排除考慮日本、南韓經驗,在4G環境中採用多元費率方案,亦即使用4G行動上網時將有費率上限,除非支付更高的費用,否則無法盡情享用4G上網。
至於最重要的資費問題,各家業者雖仍在規劃中,唯即使NCC強調「不會太貴來趕跑消費者」,但各家電信公司已砸下天價標金,日後也將大興土木建設基地台,未來要如何訂定合理的資費,符合消費者期待,又能兼顧建設資本支出的平衡,將是台灣4G發展必須克服的課題之一。有關各國電信費率的比較,可參關The NewsLens的評論如下表所述。

除此之外,一般國家從4G前期研究、溝通、模擬,到正式競標,大都花了兩到四年準備,但NCC只花了約一年,競標案缺乏謹慎規畫;只為了趕上世界腳步貿然加入4G戰場,未來NCC與台灣全民將面臨的挑戰將更巨大,亦即台灣4G環境健全,仍有待業者與政府共同發展與克服。
(四).台紐台星經濟合作協定
台灣為島型經濟國家,必須經由國際貿易的擴張來帶動國家的經濟發展,因此,必須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簽定經濟合作協定,而2013年的重大經濟合作中,台紐與臺星簽署經濟夥伴協定最為重要,也極具指標性。
1.台紐經濟合作協定
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Agreement between New Zealand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Cooperation, ANZTEC),簡稱臺紐經濟合作協定,這是中華民國(台灣)與紐西蘭兩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以會員身份締結的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唯台灣、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簽署是用「Chinese Taipei」的名稱。由於是在WTO架構下和紐國簽署ECA,因此,比照WTO的模式。
2013年7月10日於紐西蘭首都威靈頓正式完成簽署,同年10月29日經立法院通過生效。同年12月1日,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生效,包括豬肉、生鮮冷藏雞肉、花卉、冷凍蔬菜、龍蝦、櫻桃及蘋果等進口農產品,將立即免稅,售價可望更便宜。
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的簽訂是我國與無邦交國家所簽屬的第一個經濟合作協議,估計台灣總產值會增加新台幣356億元,但對台灣農業部門的產值預估將減少35億元。另外,紐西蘭農產品將可進入台灣,現行關稅為20%的奇異果,會在3年後降至零關稅。
2.臺星簽署經濟夥伴協定
2013年11月7日,臺星兩國於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 ASTEP),這是繼臺紐ANZTEC後,我國和東南亞國家中第一個簽署之經濟合作協定,對於臺灣邁向區域經濟整合十分重要。
臺星簽署ASTEP,對臺灣朝經濟自由化發展及進入區域經濟整合具有指標性意義;主要因新加坡係我國第5大貿易夥伴,第4大出口市場,雙邊貿易額約達282億美元。依據談判結果進行研究顯示,ASTEP之簽署生效並執行15年期滿後,將使我國GDP增加7.01億美元,總產值部分則可成長新臺幣約421億元,增加6,154就業機會,整體而言,對我總產值及就業均有正面效益。
新加坡位處東南亞的貿易樞紐地位,其貿易體制與國際規範高度接軌,已與31個貿易夥伴簽署20個FTA,經貿布局完整,許多國家都選擇新加坡作為東南亞國家第1個洽簽FTA的對象。簽署ASTEP對促進臺星雙邊合作以及拓展與東南亞國家之經貿交流均具有極正面之效益;並象徵我國朝向融入區域整合、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政策目標跨出重要的一步。
臺星ASTEP共計17章,涵蓋廣泛之議題,包括貨品貿易、原產地規則、關務程序、跨境服務貿易、投資、政府採購、技術性貿易障礙、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電子商務、競爭、智慧財產權合作、爭端解決、體制性安排及一般共通議題(前言總則、定義、一般例外、透明化、行政及最終條款)等。
(五).主計總處下修GDP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經濟成長率GDP,從2013年8月的2.31%,降到同年12月的1.74%,大幅下修了0.57%,這也是今年GDP三度下修。
GDP成長率下降的原因很多,其中,消費力道縮減,不只影響內需,也讓主計公佈的全年GDP,從年初3.53%、3.59%,下修到4月2.40%,八月2.31%,到現12月的1.74%,三度下修,不僅連最本的「保2」沒有完成,而且引發決策者過度自信的爭議。至於2014年的經濟成長率,也從3.37%,下修0.78%,到2.59%。
(六). 第三方支付業務開放
第三方支付在中國大陸的金融市場中極為活躍,但台灣仍未適時開放,2013年,非銀行業做第三方支付業務將有大突破,行政院將開放「O2O線下實質交易」,民眾到實體店消費可從線上帳戶扣款;同時准許多幣別支付,有助我電子商務業者搶海外商機。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管理條例」,金管會與中央銀行釋出善意,釋出的三大利多,包括准第三方支付業者開辦O2O線下實質交易;准許國內外買家可採用外幣支付。並評估是否開放網路帳戶間匯款問題,有助我第三方支付業者與電子商務產業,趕上美、日、大陸等競爭對手。
在第三方支付中,O2O(Online to Offline)是指從網路世界延伸到實體世界。所謂的O2O線下實質交易,即是讓消費者靠著手機連結網路上儲值帳戶,就可在實體店面消費,從儲值帳戶扣款。在力求「接軌國際」、放一條生路給國內電商產業走,金管會、央行同意在有實質交易前提下適度開放。
另外,以後消費者在第三方支付業者平台開立的線上儲值帳戶幣別,將不限新台幣,也可以儲值人民幣或美元,消費者線上購物支付時,也可以選擇不同的幣別支付,比國內的現金交易更為先進。有關第三方支付的三大商機內容如下表所述。

(七).取消8500點課稅
國內因為課徵證所稅問題,一度造成國內股票市場交易清淡,股市交投不彰,財政部長下台,並引發民怨。
為解決證所稅所帶來的稅賦及股市問題,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證所稅8500點課稅「天險」正式取消;未來散戶免徵證所稅;出售股票10億元以上大戶採設算課稅為主、核實課稅為輔,超過10億元的部分將課以0.1%的證所稅。IPO則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
依三讀修正條文規定,民國104年後出售股票金額10億元以上者,將採設算課稅為主、核實課稅為輔。選擇設算所得者以差額課稅,即超過10億元的部分課以0.1%的證所稅;若選核實課稅者,盈虧可以互抵,稅率是15%。另外,初次上市、上櫃股票(IPO)則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
(八).開放人民幣業務
2013年2月6日,台灣人民幣業務「全面啟動」。各銀行掛牌收人民幣存款,民眾可直接在各銀行存取與匯人民幣了,6千億元人民幣存款商機正式啟動。
人民幣業務開迟以後,將分成三階段進行國銀指定外匯銀行(DBU)人民幣業務開放的測試及準備,開放參加行帳戶。國銀存在中行台北的鋪底資金,利率大致以活存利率0.6~0.7%計收;各銀行人民幣存款牌告利率大致會介於1~2%,
利率主要是參酌主要銀行OBU存款牌告,活期存款約0.3%、3個月期0.75%、6個月期1%、2年期1.1%,普遍低於新台幣牌告。不過,銀行業為了能衝高人民幣存款水位,為發展人民幣相關理財商品暖身,不排除推出「專案價」,以限期限量專案吸金,參酌目前人民幣市場行情,應會超過2%。
人民幣業務開辦初期,個人與企業還是以存款、匯款業務為主,若符合條件,人民幣貸款也能一併上路。個人可向銀行買賣人民幣現鈔、開設存款帳戶及匯款至大陸,企業也可開設存款帳戶、進行跨境貿易結算;此外,只要銀行累積足夠人民幣資金,個人和企業可向銀行申請人民幣貸款。
在存款部分,存款金額無上限;不過,若拿新台幣、美元去換人民幣,同一家銀行,每日買賣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個人匯款部分,每人每日限額人民幣8萬元,不限同名帳戶,但用途必須為「經常項目」,如給大陸親友的生活費、教育費等;至於企業匯款,若符合跨境貿易結算條件,同樣沒上限。
(九).黑心食品連環爆
2011年5月,台灣發生塑化劑事件,引發國人對黑心食品控管的重視,只是事隔尚未二年,台灣的食品在擺脫飲料含「塑化劑」的風暴後,2013年又成為讓消費者「食不安心」的一年,從2013年5月的「毐澱粉」、「化學香精麵包」,到2013年11月6日,屏東地檢署為追查頂新屏東廠是否明知大統摻假油的「摻假油」事件,以至於到媒體自行送驗的「鮮乳」產品聲稱檢出含「止痛劑」、「避孕藥」等不良成分,每樣都讓消費者膽顫心驚;而食品廠、通路商面對一次次的食安風暴,也只好一再的清查原料供應商、回收、下架來因應。
同時,這些食品安全事件的連環爆,更廣泛牽連到基因生技、福壽、泰山、味全、統一、福懋油、南僑、富味鄉等上市櫃的控股公司或食品製造廠,食安風暴不僅讓消費者食不安心,各相關公司股價因風暴引發的劇烈上下振盪,更讓投資人難以消受,也讓消費大為減低,從而降低GDP的成長率。
(十).日月光高雄K7廠勒令停工
日月光集團又名日月光半導體,是一家半導體生產商,工廠基地在台灣,產品包括主機板及介面卡等。日月光集團成立於1984年,創辦人是張虔生與張洪本兄弟。1989年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2000年美國上市;而其子公司福雷電子(ASE Test Limited)於1996年在美國NASDAQ上市,1998年台灣上市。2008年6月,富比士公佈張虔生財富淨值12億美元,高居台灣第20。
2013年12月11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查獲日月光半導體封裝大廠K7廠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並以自來水混充放流水誤導稽查。由於日月光排放廢水酸度高且含鎳,恐會污染梓官、橋頭區的農業用水,而人體若食用超量含鎳食物,可能引發肺癌、攝護腺癌,若農田遭重金屬污染,甚至需要長期休耕。經環保局查核後認定K7廠汙染惡行重大,勒令K7廠廢水產出製程停工,依《水污法》最高罰60萬元。
由於後續稽查發現K5廠與K11廠也有也有超排廢水的狀況,導致廢水事件延燒,也造成日月光股價接連下跌。2013年12月20日,日月光K7廠排放污染,遭高雄市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法」,處以「勒令停工」處置。12月23日,廠方向高雄市環保局提報「改善計畫復工書」,環保局預計以外聘專家學者協助審核。
三.結論
根據前述所談到的國內十大財經事件中,並未包括宏基集團的施施振榮起接任董事長職務,同時暫兼全球總裁。也未談到打造台灣自由經濟島5年引資3000億元;更未包括2013年1月29日,兩岸首屆金證會後,金管會與大陸證監會共同決議的六項大利多(因服貿協議未過而無法施行),分別是:1.對台提供人民幣千億元的人民幣境外合格投資機構(RQFII)額度;2.大陸合格境內投資機構(QDII)投資台股額度從5億美元提高到10億美元;3.開放兩岸人民相互投資股市;4.相互放寬兩岸證券期貨業相互參股上限;5.相互放寬證券業經營業務及設點限制;以及6.推動T股上市等。
但並表示這些財經訊息不會被他人或單位列為十大財經議題,更非表示其他的財經議題不重要,只是各行各業所選取的方向不同,學者專家對於所謂的十大財經議題內容亦各有不同的看法而已。
另方面,在競爭激烈及資訊日愈透明化的現代經濟社會,決策者必須掌握時代變動的脈絡,適時開放並與國際經濟接軌,如自由經濟示範區,台紐、台澳之經濟合作,以及服貿協議之簽部等;而企經營者更須配合經濟發展的速度,隨時調整企業經營模式,避免因應不良而被社會所淘汱,如4G換照,人民幣業務等;除此之外,企業經營除考量利潤大小之外,應顧及人民的權益與健康,若違反民意者,亦可能受到社會讉責,甚或遭淘汰,如黑心食品、日月光排放癈水損及人民健康而被迫停工等。
馬年奔躍,國內面對嶄新的2014年,必須從過去的經驗中記起教訓,因此,對於「2013年台灣國內十大財經大事」的認知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不論是個人或企業或政府部門,亦可根據過去一年的重大財經事件,以史為戒,努力創造新契機,並期許國家能隨著政府政策的頒定與開花結果,讓台灣的產業、金融、景氣等均能達到「馬到功成」的新境界。
參考文獻
1.2013國內十大財經新聞及國際十大財經新聞-財經新聞-新浪新聞中心,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1227/11454339.html
2.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評選出2013年全球十大新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3.新華社評出2013年國際十大新聞。
4. Wall St. Cheat Sheet ,Top 10 International News Stories of 2013。
5.謝明瑞(2014),2013年國內10大財經新聞剖析,教育廣播電台。
※本文主要是本人於2014年元月23日,接受廣播金鐘獎主持人潘美緣(天瑜)於教育電台全國聯播廣播網的訪問稿。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