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而言,台灣經濟是國際經濟的一環,兩岸關係則是台灣與大陸之間一條無法回頭的路,而回不去的國際政經局勢與兩岸關係,也讓我們瞭解,兩岸服貿協議的簽署應有其必要性。
一.前言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我們大家應都有共識,那就是這個世界很大,市場非常寬廣,但每個國家的資源有限,故一國的經濟發展不能侷限於某個地方,或某一個區域,甚或某一個國家;從總體包含個體的觀點,每個國家都應該要走出去,因為我們屬於全體,必須利用全體的力量,來壯大個體的內涵;因此,不論是從個體立場或總體觀點,兩岸簽署服貿協定是有必要的,因為空間無限,大有可為。
在民主國家中,每個人所服務或工作的單位或有不同,但我們都只是全體中的一分子,每一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但同樣的每個人的言論,也都不能代表全體;因此,在政府為了簽署服貿協議而舉辦的眾多場次之服貿公聽會中,每個參與者都只是這個公聽會的一份子,每位代表的說法也不能代表大眾的看法;其實,每個人都是團體的一部份,也是社會、國家的一份子,在國家利益大於社會利益,社會利益大於個人利益的前提下,可考量下列四個部分,來說明簽署服貿協議的必要性。
二.兩岸簽署服貿協議的原因
兩岸為什麼要簽署服貿協議,這可從下列幾個部分來加以說明:
(一)、台灣經濟的特性
從台灣經濟特性的觀點,台灣屬於海島型經濟,土地面積很小,自然資源有限,唯一的主要資源就是充沛的人力,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人民生活水準的提升,就必須依賴國際貿易的擴張,來帶動國內的經濟成長;早年,台灣的出口主要在美國,進口主要靠日本,但現在國內的進出口都集中於大陸,且對大陸的貿易依存度愈來愈高;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經貿條件似已離不開大陸的範疇,就像一齣連續劇的台詞:「我們回不去了」。
台灣貿易依存度偏高,進出口市場又集中於中國大陸,在現有情況下,若要讓國人至少可以保有目前的生活水準而不參與兩岸經貿活動,則請問要用什麼方法,才能讓全體國人可以回到兩岸尚未開放時期的經濟環境?請問要用什麼方式,才能讓國家回到原來的兩岸定位,而讓人民的權益不會受到傷害?
(二)、時勢改變無法關閉自守
國際政經局勢與時具變,昨日是而今日非的大小情境時有所聞,以我個人為例,如我個人曾在拉丁美洲服務,當年兩岸還未正式交流,我國與我所任教的國家還保持著密切的外交關係;斯時,為了推動並鞏固我國與拉丁美洲各主要國家的外交關係,政府積極推動並執行所謂的「加勒比海盆地經濟振興法案」(Caribbean Basin Economic Recovery Act,CBER),雖其具有政治上的指標意義,但其在經濟上的成效則相對有限;那些年,我國在當地設有竹技團、農技團、漁技團,以及各種能幫助地方經濟與文化發展的團體;然而,自兩岸開放以後,那些當年活絡於拉丁美洲地區的工商團體或個人部門,大多轉移到大陸發展了,因為同種同文以及毗鄰的地緣關係,可以讓他們因節省成本而獲得更大的利益,而當年政府所推動的加勒比海盆地開發計畫,也就慢慢地式微了。
雖然我個人因工作關係而曾經有過在遙遠的拉丁美洲教書的經驗,但也有過到鄰近的大陸做過短期教學的機會,兩相比較以後,豁然發現國人對拉丁美洲的瞭解有限,正如大陸學生對於台灣的瞭解也相對不足一樣;然而,在兩岸三通以後,不論是大陸或台灣人民,他們的想法與做法都變了,我們已無法用過去的思考邏輯來為現在的局勢把脈或定位,也無法引用現代人的想法來判定過去決策模式的執是執非,因為我們既回不到過去,未來亦是遙遙不可期;因此,許多政策的擬訂與推動,就必須以現實來做考量,而這有時也會讓人民有昨是今非的感嘆。
身處多變的時代,隨著科技的發展與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讓我們必須勇於接受事實的考驗;因為我們若還停留在原來固有的思維,則因為保持原狀就是落伍,落伍就是失敗,失敗就是被淘汰。因此,在無法維持現狀的情況下,若我們又不能積極因應時代變局,最後就只有走向關閉自守而自我消失。
(三)、服務業具有競爭優勢
在台灣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各級產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献度各有不同,如五0年代以農業為主,六0年代以工業為經濟命脈,八0年代以後,服務業對GDP的貢献度愈來愈大,而若以當前各級產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献率來看,則在第一、二、三級產業中,以服務業占GDP的比重為最高。
事實上,這也是經濟發展的趨勢,也就是國家經濟愈發達,則其服務業占GDP的比重愈高。然而,台灣的服務業是否具有競爭的優勢呢?在一般人的認知中,台灣的服務業對GDP的貢獻度相對較高,而若與大陸市場比較並相互競爭時,則由於台灣的人力素質較佳,服務的心態相對正確,故服務業也是台灣的強項,也就是具有競爭優勢的利基。
另外,由於大陸的道德風險相對較高,台灣服務業的競爭力因而存在著競爭的優勢,但必須針對產業特色、經營能力,以及技術創新等做重點突破,亦即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既定政策下,進一步簽署服貿協議,除可降低國內企業之可能風險外,同時也可以增加台灣在世界市場的競爭力。
(四)、兩岸經貿關係難以回頭
對於兩岸是否簽署服貿協議的問題,朝野政黨及學者專家之間各有不同的爭論,唯不論是經濟部、海基會或海協會所做的研究報告,都各自表示簽署服貿協議有相對的利基,其前提是政府也必須做全方位的考量。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每個人都是團體中的一份子,個人、企業、媒體等,也同樣都只是國家的成員;而若從增加國家整體利益的觀點,在「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的考量下,我們可能要盡速做一個抉擇,因為在各國經濟都必須面臨國際競爭的狀況時,香港即將與大陸簽署相關協議,而與我們競爭最為激烈的南韓更是後來居上,這種局勢的改變與時俱增,讓我們很難再等待,因為時機掌握就可創造商機,而蹉跎等待就是落後,落後就難以在競爭社會中生存。
在兩岸關係的架構下,不管雙方是基於政治上的立場,或是基於兩岸人民互利的考量,國人對事情的判斷,都宜站在增益全民福祉的觀點,政府有義務來保護台灣當地的所有居民。在這種考量下,不論是基於個人或企業的利益考量,或是基於國家利益的觀點,所有人民都必須慎重考量,那就是簽訂服貿協議應是有其必要性的。
整體而言,無論是從全球經濟的觀點,或是從兩岸之間的關係,我們都無法走回頭路,因為國人的生活已無法回到從前的水準,也無法重新適應原來那種兩岸封閉而對立的市場了。
三.結論
2013年11月26日,大陸海協會率團訪問台灣,主要目的是考察台灣的企業與產業,以及台灣目前所積極規劃的「六海一空自由經濟示範區」(指基隆、蘇澳、台北、台中、高雄、安平6港,以及桃園航空城)的規劃與建設;基本上,海協會來台參訪並不是來台當說客,並督促服貿協議過關,因為兩岸主權各自獨立,台灣必須經由立法院的審查程序,才能達成是否簽署服貿協議的主張;另外,海協會僅是中國大陸的一部份,台灣大多數的人民並不會因為海協會的意見,而影響到自己的判斷。正如海基會僅是政府的一個部門,其意見無法代表所有人民的看法一樣;亦即兩岸雙方都必須考量到增益人民權益的立場,再進一步簽署兩岸服貿協議。
總之,不論是從海基會的觀點,亦或是從海協會的看法,他們都僅是全體的一部分,不能代表所有的全體;唯若政府已經過通盤考量,並結合朝野共識以後所形成的共識與決議,則其內容應可代表全體大多數人的看法。
更重要的是,台灣屬海島型經濟,除了國際間的政經環境變化都會影響國內政經環境的生態之外,兩岸之間的經貿發展,對台灣具有正面的意義;特別是在台灣對大陸貿易依存度愈來愈高,兩岸關係已回不到從前,以及人民生活又不能獨立於國際社會的情況下,人民都必須慎重考量「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原則,以及趨吉避凶的人性考量,當思兩岸服貿協議之簽署,應有其必要性。
(本文主要取自本人於2013年11月7日在立法院服貿協議第10場公聽會所做的報告,並稍作修正。)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回不去的兩岸關係
作者謝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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