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2010年6月29日兩岸兩會簽訂海峽兩岸合作架構經濟協議(ECFA),使得兩岸關係邁向新的里程碑。2010年
展望未來,2013年ECFA貨品早收清單已經進行至最後一個階段的開放,全部的早收清單已經開放,然而仍未囊括於早收清單的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項目仍然很多,ECFA後續協議儘速完成有其重要性。此外,有鑑於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持續進行,兩岸在簽署ECFA之後,如何真正落實兩岸推動兩岸共同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進一步尋求兩岸共同參與全球及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可行途徑,一同融入東亞區域整合,擴大經貿空間,不但對於兩岸經濟合作發展,將是更重大的突破。本文將檢視ECFA第二階段降稅成果及ECFA後續談判的發展,並針對未來兩岸經濟合作推動方向提出見解。
二、ECFA降稅成果及執行成效
ECFA貨品早收清單今(2013)年將全數開放,ECFA貨品早收清單已顯若干成效。依據中國大陸海關統計,第一階段開放(2011年)台灣出口至大陸的ECFA貨品早收清單總額為198.68億美元,較2010年成長9.88%,占2010年台灣出口至大陸總額的15.9%,適用貨品早收清單優惠關稅金額為1.23億美元,同期間台灣自大陸進口的ECFA貨品早收清單總額為50.37億美元,較2010年成長28.14%,占2010年台灣自大陸進口總額的28.14%,適用貨品早收清單優惠關稅金額為2,276萬美元;第二階段開放(目前最新累計自2012年1月至10月)台灣出口至大陸的ECFA貨品早收清單總額為166.56億美元,較2011年同期減少0.19%,占2011年同期台灣出口至大陸總額的15.6%,適用貨品早收清單優惠關稅金額為4.28億美元,同期間台灣自大陸進口的ECFA貨品早收清單總額為39.7億美元,較2011年同期減少3.62%,占2011年同期台灣自大陸進口總額的11.61%,適用貨品早收清單優惠關稅金額為4,514萬美元(見表一及表二)。
總計貨品早收清單自ECFA貨品早收清單第一階段開放迄今,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台灣出口至大陸貨品早收清單總額為365.09億美元,適用貨品早收清單優惠關稅金額達5.51億美元;同時期台灣自大陸進口貨品早收清單總額為90.07億美元,適用貨品早收清單優惠關稅金額為6,790萬美元(見表一及表二)。
表一 台灣出口至大陸ECFA貨品早收清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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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 項目 |
進口額 (億美元) |
成長率 (%) |
占當年度出口至大陸總額之占比(%) |
減免關稅 (億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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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2011年) |
198.53 |
9.88 |
15.9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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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2012年1至10月) |
166.56 |
-0.19 |
15.6 |
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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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365.09 |
-- |
-- |
5.51 |
資料來源:1.經濟部,海峽兩岸經濟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情形,2012年12月6日及2012年2月10日。
2.本文作者整理。
表二 台灣自大陸進口ECFA貨品早收清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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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 項目 |
進口額 (億美元) |
成長率 (%) |
占當年度出口至大陸總額之占比(%) |
減免關稅 (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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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2011年) |
50.37 |
28.14 |
11.61 |
2,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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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2012年1至10月) |
39.70 |
-3.62 |
11.60 |
4,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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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90.07 |
-- |
-- |
6,790 |
資料來源:1.經濟部,海峽兩岸經濟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情形,2012年12月6日及2012年2月10日。
2.本文作者整理。
雖然歐債風暴波及到兩岸貿易交流,然而仍然可以看出ECFA貨品早收清單關稅減免效果顯著。由以上統計可看出,第二階段關稅減免金額成長快速,且台灣在關稅減免上的獲益大於大陸,可以預期第三階段ECFA貨品早收清單全面零關稅之後,關稅減免效果將會進一步擴大。
若依業別分析,工業產品中成長率最高的產業為運輸工具及其他類,其中運輸工具產業2011年成長46.11%,2012年1至10月則繼續成長28.05%;其他類2011年成長55.39%,2012年1至10月則繼續成長21.13%。依據經濟部公佈的資料顯示,今年外銷中國大陸1百萬美元以上的高成長產品包括大型貨車用車輪及其零件、山地自行車、短切玻璃纖維及其他高爾夫球用具等,依序大幅成長1,450%、283%、116%、46%。
至於在農產品方面,2011年ECFA農產品早收清單外銷大陸出口值為1.3億美元,大幅成長127%,2012年1至11月農產品早收清單外銷大陸的出口值為1.46億美元,較2011年同期成長36.47%。農產品早收清單中以活石斑魚及茶葉出口成長最為快速,活石斑魚2011年成長143%,茶葉成長63%;2012年1至11月成長32.22%,茶葉成長11.89%。
ECFA服務早收清單亦有成效顯現。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自2011年至今(2012)年10月底,已核准陸資來台投資案件中,屬於ECFA服務業早期收穫項目者達60件,投資或增資之金額約為2,074萬美元,其中以產品設計業最多,共計30件,主要的投資案為大陸中國銀行及大陸交通銀行申請設立從事商業銀行業務,投資金額約9,148萬美元,金管會已於2012年6月7日核定營業許可事項,並核准由辦事處升格為分行,目前中國大陸銀行在台已設立2家分行及2家辦事處;另同期間台灣核准赴中國大陸投資涉及ECFA服務貿易早收項目計241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3.27億美元,以電腦軟體設計業居多,共計124件,其中上海禾新醫院在今(2012)年6月開幕,為ECFA簽訂後核准設立的第一家台商獨資醫療機構,投資金額約2,357萬美元。
目前台灣金融服務業已有10家銀行在大陸開業,6家銀行設有代表人辦事處;證券期貨業則有12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設立25處辦事處,2 家投信設立辦事處,核准1 家投信合資申設中國大陸基金管理公司,6家投信、7家保險公司核准QFII資格,合計核准投資額度為10億美元;保險業則有9家已在大陸營業,設有15處代表人辦事處。
此外,ECFA貨品早收清單的關稅減免誘因,亦間接提升台商回台投資的意願。依據經濟部統計顯示,100年至101年11月,台商回台投資金額共計984億元,其中以製造業為主,約佔六成,並以紡織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組件製造業為主,如放電加工機大廠慶鴻機電、亞洲不織布之領導廠商南六企業等。
三、台灣推動ECFA後續協議之現況
承上所述,ECFA經濟效益已現,對於關稅減讓及促進投資有其貢獻。然而不可否認的是,ECFA畢竟是架構協議,目前所開放的早收清單項目及開放程度,與完整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內容仍有相當大的落差。兩岸目前透過ECFA及兩會協商所進行的經濟合作及貿易自由化的速度,仍應持續加速進行。
ECFA後續相關協議之推動,主要以兩岸共同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為主要執行單位,委員會下成立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投資、海關合作、產業合作等六大工作小組,實踐ECFA後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投資等四項協議,並增設海關合作及產業合作工作小組實踐ECFA協議文本的經濟合作內容,務求實踐ECFA後續協議。
目前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台灣開放9項,大陸只開放17項,兩岸服務業仍有許多合作的契機。兩岸已經在積極洽簽服務貿易協議,並安排數十個服務業別之主管機關對口討論,然而原來預定2012年年底完成的進度已經落後,主因為ECFA服務貿易協議涉及行業面廣泛,雙方涉及到的相關部會多而繁雜,原本內部意見整合便不易,使得文本仍有若干條文尚未協商完成。
另在ECFA貨品貿易協議部分,兩岸之前已有洽談ECFA貨品早收清單的經驗,並已初步進行各項產品的檢視,目前兩岸已就一般性條款進行討論,在五個專章協議協商上取得進展,並積極就協議產品範圍、降稅模式的分配比例等技術性議題充分交換意見,兩岸將積極洽談後續8,000多項產品的開放,經濟部日前表示預期將在今(2013)年底前全數談完。
雖然兩岸已經洽簽ECFA,但香港、澳門、亞太貿易協定(APTA)、東協(ASEAN)、巴基斯坦、智利、紐西蘭、新加坡、秘魯、哥斯大黎加等都已與大陸洽簽完整的FTA,而東亞各國也在積極與中國大陸洽簽FTA,除了已經形成的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之外,中韓FTA及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在積極洽談,若不儘速完成ECFA貨品貿易協議及ECFA服務貿易協議,ECFA早收清單顯示的效益將會被大陸與其他各國簽署的完整FTA追趕過去。
至於在投資保障及促進方面,兩岸經過三次江陳會談溝通洽談之後,終於在2012年8月第八次江陳會談完成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依據第四次經合會例會新聞稿顯示,目前積極商討執行的相關機制與協議生效後擬交換之各項文件等議題,另同時簽訂完成的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亦於去(2012)年10月舉行的海關合作工作小組會議中,規劃具體合作內容,兩個協議應會在相關細部內容完成後正式生效。
在爭端解決協議部分,由於涉及較複雜的主權問題,因此目前尚在進行溝通中。依據第四次經合會例會新聞稿顯示,雙方已就爭端解決機制設計理念、爭端解決的基本原則、程序架構以及爭端解決協議的主要內容充分溝通,並已就協議的適用範圍、諮商程序、調解程序、審查程序、執行程序等內容達成諸多共識,商談成熟後將適時達成協議。
至於兩岸產業合作方面,搭橋專案已有一定成果,而第二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亦於2012年11月舉辦,並達成兩岸選定TFT-LCD、無線城市、汽車及電動車、LED照明及低溫物流等五項先期合作項目具體合作目標,包括TFT-LCD將持續運用雙向投資機制,共建兩岸創新顯示產業鏈;建構無線城市部分則持續推動成都、寧波及福州試點與TD-LTE產業合作;另在汽車及電動車上,則加強落實推動合資企業電動汽車產品示範運行;LED照明部分,將推動哈爾濱寒帶照明試點及山西試點;低溫物流則將完善與研究創新試點模式,積極推動試點合作。[1]
四、落實兩岸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融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
除了儘速完成ECFA後續協商之外,台灣亦應進一步拓展國際經貿空間,讓台灣不僅進軍中國市場,更能積極參與國際市場,成為貿易自由化世界的一員。
ECFA生效後,2010年8月台灣與新加坡便宣布洽談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歐洲議會在2011年5月,主動通過建議案,建議歐盟執委會儘速與台灣洽簽FTA;2012年初,紐西蘭也開始與台灣共同研究洽談台紐自由貿易協議(ECA),而菲律賓、印尼、印度與香港也同時表達有興趣與台灣洽簽FTA。
日前行政院已經成立國際經貿專案小組全力推動加入區域經貿組織及簽署FTA的工作,經濟部已表示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台紐自由貿易協議(ECA)談判已近尾聲,此外,台美TIFA將在農曆年後恢復召開,經濟部亦積極與東協國家進行洽簽FTA的可行性評估,包括菲律賓、泰國、印尼等國,而馬來西亞及越南亦在接觸當中。而在投資保障協定部分,2008年以來台灣已完成與大陸、日本、聖文森與甘比亞之簽署,目前與歐洲的投資保障協定也已經展開談判。
除了洽簽FTA之外,為促進我國融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積極推動參與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是台灣未來重要政經戰略,馬總統已經將「加入TPP」做為「活力經濟」的開放佈局施政主軸政策,並表示我國將在未來十年內加入TPP,然而若欲加快參與TPP,應當規劃加入TPP之進程,加速調整我國有必要修正之法規,以利與TPP會員國協商。
除了積極加入TPP之外,以東協加六(ASEAN+6)為主體的區域全面性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即將於今(2013)年展開談判,預計2015年完成,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研究,對於ASEAN+6及台灣都將有正面效益,台灣面對RCEP的形成,應當積極表達希望參與RCEP的意願。
有鑑於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汶萊、澳洲、紐西蘭等六國同時參與RCEP及TPP的區域整合,TPP經濟整合深化程度又高於RCEP,台灣仍可繼續推動參與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做為台灣重要的開放佈局策略。一方面藉此檢視並鬆綁台灣經貿法規,做好開放市場的準備,另一方面也可做為無法如願加入RCEP時,與同屬RCEP的六個會員國進行區域經濟整合的途徑。
有鑑於亞太地區積極推動TPP及RCEP的趨勢,兩岸應當進一步研擬並落實兩岸共同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兩岸若能尋求兩岸共同參與全球及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可行途徑,一同融入東亞區域整合,擴大經貿空間,不但對於兩岸經濟合作發展,將是更重大的突破,台灣亦有可能藉此加入RCEP,融入東亞區域整合中。
五、結語
台灣已經獲致ECFA早收清單減免關稅及促進投資的具體效益,然而ECFA是架構協議,仍應儘速完成ECFA後續協議,包括ECFA貨品貿易協議、ECFA服務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等,而已經簽署完成的兩岸投資保障及促進協議,亦應儘速完成細節內容並生效。
除了積極與大陸進一步進行ECFA後續協議之協商之外,台灣應進一步積極推動與各主要貿易夥伴及重要非邦交國簽署FTA的工作,積極完成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台紐自由貿易協議(ECA)的談判,恢復台美TIFA及進行與菲律賓、泰國、印尼等東協國家洽簽FTA的可行性評估。
展望未來,面對TPP與RCEP積極洽談的趨勢,台灣應進一步積極參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除了繼續推動參與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做為台灣重要的開放佈局策略之外,有鑑於中國大陸是RCEP經濟規模最大的會員,台灣應加快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談判,完成ECFA兩岸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協議之簽署,並進一步尋求兩岸共同參與全球及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可行途徑,一同融入東亞區域整合。
(本文刊載於2013年2月號工總產業雜誌)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1] 參考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4次例會圓滿舉行新聞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