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合會第2次例會11月1日在大陸杭州舉行,大陸首席代表、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以「好、高、大」(實施效果好、利用率高、受益面大)概括ECFA早收清單的成效。

但在此之前,《商業週刊》卻指出:「ECFA加持,台灣輸中(國)成長率,卻不如南韓」,這提醒我們,ECFA固然是台灣面對區域經濟整合的「必要作為」,但台韓產品在大陸市場占有率消長所反映的競爭力問題,恐怕是台灣各界必須關心的課題。

ECFA早收清單顯功效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占有率逐漸被南韓取代,不是從ECFA生效後才開始的,而是長期存在的現象。2001年台灣和南韓在大陸的進口占有率分別為11.23%和9.61%,但是到了2011年1至9月卻逆轉為7.3%和9.3%,雙方競爭力消長可見一斑。

至於ECFA早期收獲計畫對台韓產品在大陸市場競爭力的影響如何?根據大陸海關統計,2011年1至9月大陸自台灣進口之成長率為9.2%,相對地,自台灣進口早收清單內貨品之進口額為152.53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2.7%,ECFA為台灣節省關稅已逾9200萬美元,顯示早收項目對台灣機械、紡織、運輸工具等出口至大陸市場,已發揮功效。

但是該現象是否足以扭轉台韓雙方市占率消長,則必須視台灣產品享受早獲的產品類別,是否屬於台韓「直接相互競爭」的產品,使台灣產品較韓國更有優勢而定。以機械類產品(HS84)為例,2011年1至9月大陸自台灣進口成長率為18.9%,高於同期間大陸自韓國進口之成長率16.1%,應可證明ECFA早期收獲計畫對台灣工具機出口有利。

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之分析,機電類產品中的印刷電路板與電子零組件、石化燃料中的汽油與柴油等輕油產品、有機化學品與塑膠類產品中的塑膠上下游相關產品,均為台韓兩國在中國市場競爭的主角。

韓企以品牌推銷售

就此觀之,由於光學與機電類產品占台灣對大陸出口產品總額超過54%,且多數原本為零關稅項目,在此情況下,即使ECFA早期收獲計畫使台灣產品享受零關稅待遇,卻未必能產生關鍵性影響。

更值得重視的是,台韓在大陸市場占有率的消長,與兩國在出口結構與產業在國際相對優勢上的差異有關。其中,台灣以對大陸供應中上游原料零組件產品為主,韓國除原料零組件產品外,韓國大型企業利用品牌優勢,銷售終端產品,是影響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同時,台韓競爭力的消長也反映出兩國在科技研發努力上的差距,根據工研院的研究,台灣中高科技研發投資比重(13.94%)僅為韓國(27.94%)的一半,主要差距在台灣汽車、機械、化工、消費性電子等研發投資比重偏低,這種差距是造成台韓產業競爭力消長的關鍵。

綜言之,ECFA早期收獲計畫確實是台灣產品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優勢之「必要條件」,但卻不是保證一定能提高競爭力的「充分條件」,台灣想要從ECFA中獲利,仍須務實的提升產業科技研發、創造台灣產品的優質性與差異性,才是正道。

(本文刊載於2011年11月8日旺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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