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首次例會已經正式啟動貨品、服務與爭端解決機制3項協議之協商,而之前馬英九總統已經宣示ECFA後續談判希望能夠在1年內完成。
對於未來即將展開之協商,能否符合馬英九總統宣示之時間表,以及國內產業界之期待,仍然必須觀察大陸對後續協商所設定之目標,以及對大陸國內產業發展的考量因素,才能有穩妥的推動策略。
訂時間表扼殺談判空間
基本上,大陸對貨物貿易後續協商所設定之目標,可以從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2020年9月8日在廈門聯合舉辦第5屆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論壇的致詞中發現,將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為目標,亦即對於「關稅減讓或消除模式」,將繼續依循「平等協商、互利雙贏、彼此照顧對方關切」的讓利原則,以彰顯兩岸特色。
對於完成協商之「時間表」,大陸則從未表態,這主要是因兩岸尚未開始協商,也尚未相互提出降稅清單,冒然設定「時間表」,將扼殺自己談判折衝的空間,且憑添談判人員之壓力。
特別是若參考東協與中國於2002年11月4日雙方所簽署的《東協?中國CECA架構協定》後,於2004年11月簽署《貨品貿易協定》(亦即貨品貿易FTA),並於2005年1月1日生效,同年7月開始實施,前後談判時間約1年半。依此經驗,兩岸貨品貿易協議談判涉及的產業範圍廣泛(扣除零關稅項數2902項,未來貨品談判項數達5824項),想要在1年內完成,有相當大困難,且談判進展也將受到台灣內部情勢與兩岸政治互動狀況之影響,實在不能過度樂觀。
雙方考量降稅利益衝擊
當然,影響兩岸貨品貿易談判之關鍵,仍然在於雙方之「降稅清單要價」的範圍,以及雙方對於降稅利益或衝擊的考量而定。
就台灣而言,因為ECFA的早收清單談判在石化產品上面並未達到石化業者原先設定的納入五大出口產品(ABS、EG、PTA、Nylon、PP)的目標。因此,塑膠原料公會呼籲政府在貨品貿易協定談判時,讓五大泛用樹脂全數納入。同時,面板、工具機的加工中心以及汽車整車也將是未來納入談判的優先爭取對象。此外,由於早收清單對產業出口利益已經受到各產業之重視,也有許多產業公會提出爭取列為下一波立即降稅項目,其結果可能讓台灣要求「立即降稅項目」大增,而影響雙方之協商進度。
其中,大陸對其國內產業發展利益的考量,是台灣必須注意的因素。例如,大陸在《東協?中國貨品貿易協定》中,將包括苯乙烯、乙二醇、聚酯、尼龍、丙烯酸、汽車零件等列入「敏感產品清單」,顯示因為範圍擴大涉及到的大陸產業利益也將更為廣泛,未來大陸自然有所堅持。
此外,因大陸目前全力發展面板業,只讓我方納入面板玻璃為早收項目,未來對於面板之「立即降稅」,恐將產生爭議。至於大陸是否針對農產品與攸關中小企業發展之傳統產業產品,提出市場開放與零關稅之要求,尤其是影響未來協商進度的關鍵因素。
需有分階段降稅的備案
面對上述問題,台灣除了應評估爭取五大泛用塑膠、面板、工具機的加工中心及汽車整車等列入「立即實現零關稅產品」之可能性外,也應有爭取「分階段降稅」的備案,才能符合國內產業界的期待。
同時,對於大陸可能提出之市場開放與零關稅之要求,政府則應與相關產業界針對可能涉及之產品,如何分類為「立即實現零關稅產品」、「分階段降稅產品」、「例外或其他產品」,以及可能的影響,進行影響評估,才能形成穩妥的談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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