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金融基金會成立至今已滿20年,在兩岸金融交流上著墨甚深。回首這近20年的交流,感觸最深的是我消彼長的變化。在這場競賽中,看到台灣金融業受限於政策束縛,無法到大陸一展鴻圖,並處於狹小的國內市場,且金融機構家數過多的「過度競爭」狀態。相對的,大陸金融體系原本脆弱不堪,如今卻見大陸金融機構規模紛紛躋身世界前幾大之林,真教人感慨萬千。

透過兩岸的交流,台灣金融的許多典章制度,可以輕易由台灣轉移到大陸,使得原本只扮演政府庫房功能的人民銀行或國有銀行,逐漸轉型到現代化的金融體系,包括金融主管機構的建立、各類國有銀行的改組、地方商銀行的重組,證券、保險及各類金融組織的充實,20年的大陸金融面貌可以說是翻天覆地進行徹頭徹尾的大改造。


當然,近20年的台灣金融面貌也在金融自由化及金融機構開放設立方面也有所作為,然而,金融國際化的步履卻始終無法大幅邁開。受限於國內市場規模,使得過度競爭一直是金融業的經營制約。為此,政府也曾鼓勵金融業整併,朝向大型化方向發展,第二次金融改革的重點就在此一議題,推動的結果卻造成多家民營金融機構不堪回首的痛,甚至還有少部分案例,至今還懸而未解,例如兆豐金的台企銀持股、彰銀的釋股等。


有識之士很早就看到台灣金融業的發展,大陸應該扮演重要的角色,就像香港金融業需要大陸這個市場作為發展的槓桿,是一樣的道理。如果在發展策略上能夠明確而堅定的把這項大陸因素納入,而不是以一些奇奇怪怪非金融專業的思維,甚至是以兩岸敵對的心態來看待,那麼今日兩岸的金融交流一定是另一種景象。台灣金融業也必然有著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發展機遇。


追悔不能改變現狀,唯一能夠彌補的是,記取教訓急起直追。在政府已開放本國銀行赴大陸設立分行之後,金融業固然應該全力以赴把大陸視為是必須納入經略的一環,政府與民間也必須通力合作。政府宜把兩岸金融交流置於兩岸經濟協議(ECFA)早收清單,把流失的近20年時機追回來,一方面在政策上爭取大陸更多的開放,另方面也要做好對等開放的準備,只有這樣兩岸金融的交流與合作才能拉到一個不同的境界。


在市場長期隔閡下,業者想到的大多是過去在限制下無法從事的業務。這部分當然是要優先爭取,不過,我們要呼籲的是,其實兩岸可能創造的空間遠遠大於這個範圍。無論證券、債券、資金借貸,以及各種可能的金融中介功能與金融產品都可能在兩岸這種特殊的環境下,有意想不到的創新空間。只要政策鬆綁,就會有新的創新、新的商品、新的市場出現。


透過兩岸金融交流的新活水,是台灣經濟及產業發展的另一個正面激勵因素,將促使兩岸資源的進一步分工與整合。只有這種全面化的開放,才能突破現在瞻前顧後、裹小腳的局部開放困境。政府固然對陸資來台開了小門縫,然而附加的限制重重,績效自然寥寥可數。同理,兩岸金融開放亦然,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等待,希望不要又是半調子的開放才好。


(本文刊載於2011年2月28日經濟日報金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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